**县矿产**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土**部关于加强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略)、《国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略)、《**省国土**厅关于合并编制矿山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国土资函〔(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发证“三合一”方案编制和审查的通知》(赣市自然资字〔(略)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县新飞石业有限公司丹溪乡金村花岗岩饰面石材矿、**县三磊石业有限公司丹溪乡上坪银矿坑花岗岩饰面石材矿等2个矿产**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予以公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对该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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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县新飞石业有限公司丹溪乡金村花岗岩饰面石材矿矿产**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矿产**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表
2.**县三磊石业有限公司丹溪乡上坪银矿坑花岗岩饰面石材矿矿产**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表
**县自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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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新飞石业有限公司丹溪乡金村花岗岩饰面石材矿矿产**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矿产**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表
**县三磊石业有限公司丹溪乡上坪银矿坑花岗岩饰面石材矿矿产**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