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先行示范村建设项目三期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乡发改【2023】484号 | ||||
建设地点 | ****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酒店3281.30平方米及室外改造;纳木村**化粪池88个;游客中心、一号营地和红军林强电管网提升;热麦村牦牛购买200头;克麦村卫生室新增LED显示屏等;****服务中心510平方米及室外改造、厕所改造9平方米、新增标识标牌10个、增设垃圾桶15个、新增消防水池2处、**机耕道1200米、围墙风貌改造932.9米、街道入口翻新等;则鲁村居民改造5户、增设路灯30个、新增标识标牌25个、新增垃圾桶25个;阿央仲村新增标识标牌15个、新增垃圾桶20个、新增路灯25个、居民改造2户、**机耕道500米、新增观光车6辆、风貌改造等。;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招标内容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0.8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3-10-10 00:00至2023-10-12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3-10-10 00:00至2023-10-12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主要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4名):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其中项目负责人或专职技术人员中任意一人具有招投标代理咨询师(市政公用工程类)。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的从业资格信息应与《**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从业资格信息一致。请各投标单位将人员证书证明材料等传于此邮箱号:****@qq.com。本项目收费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根据实际招标金额按照收费标准并结合下浮比例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 | ||||||
联系人 | 李毅 | 联系电话 | 083****55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