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天 |
30万元 人民币 |
0万元 人民币 |
详见招标文件 |
汾****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变更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汾****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三、变更内容: 我单位于2023年10月7日在《**招投标网/**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了汾****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招标公告,现对原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原公告内容: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员要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其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现变更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其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请潜在投标人凭借CA证书(USBKey)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www.****.cn/)登录,通过系统指引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四、监督部门:****水利局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地址: **县西大街 联系人:刘晓锋 电话:199****8882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周翔宇 电话:150****4139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