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2023-10-09中国华融****公司****拟处置****,债务企业位于**省**市,处置方式拟采取单户公开竞价处置,现予以公告:
截至2023年6月19日,该户资产本金余额3,362,953.05元,利息余额5,862,292.00元,代垫费用余额0.00元,债权合计9,225,245.05元。**省长****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市****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市英雄中路350号8885.86平米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
注:1、公告基准日为2023年6月19日,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代垫费用等,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上述债权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3、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4、贷款行在保证期间内未向保证人**省长****公司主张承担保证责任;
5、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公告清单中主债权及担保债权、抵押资产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本标的资产以现状出售,我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详情请咨询联系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我分公司在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事宜的异议和咨询,有意向者请在截止日期前提交书面意向书。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交易对象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参与不良债****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351-****005
公告期内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冯先生0351-****783 南女士0351-****786
联系地址:**市**区**街52号
中国华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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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