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为规范供应商投标行为,净化招标市场,****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的各类招标活动时:
1.严禁同一实际控制人以不同法人的名义或互为法人名义同时参与同一品种(标段)商务活动。
2.严禁相互持股、互为“董监高”参与同一品种(标段)商务活动(国有大型企业除外)。
3.被认定有围标串标(陪标)行为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并扣除投标保证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曝光。
4.投标人弄虚作假、在开标后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故不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退出或****集团有限公司市场的处罚;****集团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违约和法律责任。
注意:各投标人,首次参加“南钢鑫智链平台”发布招标项目,涉及平台线上转款业务,****银行咨询并开通电子支付(电子商户平台)等功能,银行业务办理需2-3个工作日,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公司石灰窑**除尘器系统项目总承包(二次)已经招标人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公司石灰窑**除尘器系统项目总承包(二次)
2.2项目编号:****
2.3项目地址:**省,**市,**县**县**县****厂区内
2.4 工期:2023-11-15
2.5 项目范围:环保
2.6本次招标标段为:****公司石灰窑**除尘器系统项目总承包(二次)
备注:标的物清单详见公告附件。
2.7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60万元(含税,其中设备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00万元)。
2.8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标准),相关技术指标达到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公司石灰窑**除尘器系统项目总承包(二次)
通用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并****管理部门颁发的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冶金工程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标人应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除尘器相关业绩至少一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合同须至少提供合同首页、承包范围页、签字页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0日 13时30分至2023年10月16日 15时00分
获取方式:
请到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www.****.com)注册账号并完善信息,****中心下载鑫智链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的“招标文件”画面,点击“立即购买”,打开的画面中点击“去支付”,默认从资金池里扣费,资金池余额不足时会弹窗提醒,根据画面指引去支付。
标书费:200.0元(按项目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使用鑫智链投标管家进行投标,****商店搜索并下载中招互连APP,注册并验证身份后购买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证书。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6日 15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服务端集中解密
开标地点:鑫智链投标管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安钢电子招标网:http://219.****.204:808/
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om/
8.付款方式
主要合同条款
1、支付方式:原则上支付不超过6****银行承兑汇票;若支付现款,按照支付当月招标人公布的贴现率贴息。
2、节点支付:
(1)合同生效后,提交设计方案后凭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系统具备投运条件,凭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价的40%;
(3)竣工验收合格后,凭剩余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4)工程验收合格后,且系统稳定运行满6个月,支付合同总价的10%;
(5)工程验收合格满1年,且办理竣工结算后,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清剩余尾款。
中标人按招标人规定的进度付款程序及时办理进度支付款手续。
缺陷责任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由中标人发起尾款支付申请,招标人审核后支付。
3、发票开具:
中标人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发票,不得虚开发票或者有其他形式的税务违法。若有税收违法行为,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机关追缴的税款、罚款、税款滞纳金等。
中标人开具电子发票不规范原因造成招标人相关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设备能效要求:
4.1中标人采购的设备应达到节能水平以上标准,满足《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准入水平》(发改环资规〔2022〕1719号);
4.2中标人优先选用国家推举的可抵扣企业所得税的设备。相关设备目录见《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版)》《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版)》《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版)》。
4.3符合企业可抵扣企业所得税的设备,中标人应对照目录中的标准提供设备核心参数的具体数值。
4.4中标人开具设备增值税票时单列出具符合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清单条件的设备增值税票。
4.5如因中标人违约造成招标人被迫采取暂停付款、诉诸法律等正当保护措施的行为,应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5、履约保证金
2.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银行转账形式)。
2.2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验收合格后,****银行履约保证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理人):晁红召
联系电话:136-1372-67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经理:李静
联系电话:138****5601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管理部:陈先生0372-****926
10.其他
10.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保证金:6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陆拾万元,拒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本平台为每位供应商建立保证金账户,供应商预先交纳一定金额的费用作为保证金,投标时系统冻结相应金额作为投标保证金。定标后,未中标的供应商被冻结的资金自动解冻;中标人在交纳中标服务费、交纳履约保证金、签署合同后,保证金解冻。
10.2如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0.3本项目将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服务费,具体标准见招标文件。
10.4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的支付,可使用在线扫码支付或在线网银转账。
10.5供应商一旦投标,则视为对上述条款的认可。
10.6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的前一工作日前完成投标,以免集中在投标截止日投标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信号不稳定、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影响投标。如投标人未按前述投标建议日期进行投标的,出现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信号不稳定、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导致投标不成功、虽联系客服但客服人员来不及排查处理的,由投标人自担全部不利后果。
10.7每天 18:00 到 20:00 是系统维护时间,请勿在此期间投标。强烈建议投标人在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8:00-12:00、13:00-17:00) 操作,以便有问题可以及时联系客服进行处理。
注意:各投标人,首次参加“南钢鑫智链平台”发布招标项目,涉及平台线上转款业务,****银行咨询并开通电子支付(电子商户平台)等功能,银行业务办理需2-3个工作日,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
开放附件(技术要求):受控附件(招标文件): 开放附件(技术要求):
受控附件(招标文件): 未注册供应商已注册供应商修改已上传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