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10-10 15:41 |
****机关餐厅运营、保安、保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机关餐厅运营、保安、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机关餐厅运营、保安、保洁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3】576号
3、项目编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287.536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3年09月12日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年10月09日
2、评审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名单:金玉奇、李冬青、赵琳琳、韩福源、付桂英(采购人代表)
四、评审结果
经采购人****确定成交人如下:
第一标段:
中 标 人:****
中 标 价:****160元 大写:壹佰肆拾伍万壹仟壹佰陆拾元整
注册地址:****开发区****广场北侧金鹰综合楼 2 层
第二标段:
中 标 人:商****公司
中 标 价:486300元 大写:肆拾捌万陆仟叁佰元整
注册地址:**市**区珠**路天佑家园1号楼二楼东户
第三标段:
中 标 人:******公司
中 标 价:930000元 大写:玖拾叁万元整
注册地址:****办事处蔡庄村委会清德路1号
五、主要中标标的
服务类 |
名称:****机关餐厅运营、保安、保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第一标段:****中心安保、监控、消防值班室服务采购,详见“第五章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 第二标段:****中心保洁服务采购,详见“第五章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 第三标段:****机关餐厅运营服务采购,详见“第五章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
六、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
否
七、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第一标段:
1、投标单位:****;主观因素评分:31.86分;客观因素评分:50分;投标报价算分:10分;最终得分:91.86分
2、投标单位:**市****公司;主观因素评分:28.6分;客观因素评分:18分;投标报价算分:9.98分;最终得分:56.58分
3、投标单位:**市****公司;主观因素评分:29.08分;客观因素评分:16分;投标报价算分:9.98分;最终得分:55.06分
4、投标单位:**县****公司;主观因素评分:29.42分;客观因素评分:10分;投标报价算分:9.97分;最终得分:49.39分
第二标段:
1、投标单位:商****公司;其他因素评分:9.9分;主观因素评分:31.5分;客观因素评分:38分;投标报价算分:9.12分;最终得分:88.52分
2、投标单位:******公司;其他因素评分:8.78分;主观因素评分:29.26分;客观因素评分:31分;投标报价算分:10分;最终得分:79.04分
3、投标单位:****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因素评分:8.84分;主观因素评分:28.82分;客观因素评分:10分;投标报价算分:9.14分;最终得分:56.8分
4、投标单位:******公司;其他因素评分:8.76分;主观因素评分:28.24分;客观因素评分:0分;投标报价算分:9.16分;最终得分:46.16分
5、投标单位:******公司;其他因素评分:8.88分;主观因素评分:27.7分;客观因素评分:0分;投标报价算分:9.18分;最终得分:45.76分
第三标段:
1、投标单位:******公司;其他因素评分:4.46分;主观因素评分:47.84分;客观因素评分:25分;投标报价算分:10分;最终得分:87.3分
2、投标单位:******公司;其他因素评分:4.06分;主观因素评分:43.4分;客观因素评分:15分;投标报价算分:9.99分;最终得分:72.45分
3、投标单位:******公司;其他因素评分:4.02分;主观因素评分:42.62分;客观因素评分:11分;投标报价算分:9.98分;最终得分:67.62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发改办价格规定【2003】857 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的规定并结合项目服务周期及市场价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
第一标段:18600元
第二标段:7290元
第三标段:13900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 系 人:马立志
联系电话:152****9939
地 址:河****区委院内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5****1806
地 址:**市高新区西三环路283号10幢9层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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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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