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备案证明
****:
****园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9月5日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我局申请备案,项目编码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 ****。
2.项目名称: ****园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园区(动力谷、新马金谷、汽配园、硬质合金园、天易科技城、留创园、**金谷、科创园、中小企业促进园)。
4.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单位申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对********园区(动力谷、新马金谷、汽配园、硬质合金园、天易科技城、留创园、**金谷、科创园、中小企业促进园)进行提档升级,****园区数字化设备加装、供水管网加装、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智能信息化工程、建筑修缮工程、室内装修、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室外照明工程、环境治理、及其他配套便民设施。****园区电力环境进行升级,****园区内现状供电设施调剂增容、新购配电设备增容、****电站三种模式。建****电站工程、电缆工程、电力设备购置工程、配套土建工程等其他设施。同时,提升园区产业服务水平,搭建并优化动****基地,建设内容包含搭建线上招聘平台、建立**高新****数据中心等。
5.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单位申报总投资26046.07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以上信息由项目单位网上告知,信息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由该项目单位负责。
二、特别说明
1.本备案证明仅表明项目已履行告知备案程序,****机关对备案信息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2.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市城市整体规划要求,并在已获批的土地上实施。
3.项目建设中有关节能、消防、安全、环境保护、人防、抗震等事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并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建设,同时,主动接受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
4.项目单位应定期通过在线审批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备案后,如对本项目备案证明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或放弃该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我局,并修改相关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变更证明。
2.本备案证明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证明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备案证明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备案证明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证明自动失效。
株****改革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