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广场售楼部16楼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宁****花园4幢2006室 | |
项目名称 | **省**市农村供水保****水厂提升改造工程甲供材采购(二次)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09日0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省**市**区乐水路99号 | |
投标报价:****241.00元 | |
服务期(供货期):根据项目进度需求及业主要求及时完成供货。(约1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安合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 |
综合得分:94.30分 | |
项目负责人:胡伟民 | |
相关证书名称:/ | |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1、**省**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市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甲供材采购项目(竹峰片) 2、**市引江济淮古井镇供水工程总承包设备采购2标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1、****政府关于表彰治淮骨干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2、2018年**市市长质量奖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宁****公司 |
地址:******办事处****委会办公楼西侧 | |
投标报价:****079.00元 | |
服务期(供货期):根据项目进度需求及业主要求及时完成供货。(约1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安合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 |
综合得分:91.72分 | |
项目负责人:李翠香 | |
相关证书名称:/ | |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1、安****开发区****水厂配水管网给水工程甲供材采购项目(二次) 2、**省****建设局备用水源地迁建工程甲供材采购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1、****政府质量奖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市宏昌****公司 |
地址:**省**市**市青龙西路**维也纳名郡8幢-1007号 | |
投标报价:****824.00元 | |
服务期(供货期):根据项目进度需求及业主要求及时完成供货。(约1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安合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 |
综合得分:76.01分 | |
项目负责人:姚福芝 | |
相关证书名称:/ | |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 ****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4.2条初步评审标准中的“交货期、质量、技术标准和供货要求等”,该公司与其他投标人为同一授权制造商,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公司①不符合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该公司投标文件未见营业执照,初步评审不通过②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4.2条初步评审标准中的“交货期、质量、技术标准和供货要求等”,该公司与其他投标人为同一授权制造商,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3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徐工(招标人)、凌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210(招标人)、0563-****211(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 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