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地点:**市-**市 | 所属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
本招标项目 ****高速口及延线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渤海新区**市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黄发改审批(2023)6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建设内容:项目为2条道路提升改造,其中主线位于迎宾大街,南起南高速口北至石港路,总长度约3.9千米,绿化面积88051平方米。主要工程为道路两侧绿化带绿植重新种植、排盐管铺设、给水管铺设、绿化排水沟渠、花池维修、便道硬化铺装、路缘石维修更换、道路两侧路灯灯头更换等。支线位于石港路,东起迎宾大街,西至神华大街,总长度约1.1千米,绿化面积29558平方米。石港路属于穿城国道。主要工程为道路两侧绿化带绿植补植及给水管铺设。工程建设地点:**市迎宾大街(南高速口至石港路)、支线石港路(迎宾大街至神华大街)。工程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养护质量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2.5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完成施工图编制;施工工期:自进场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完成。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范围包括本项目的预算、施工图设计及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等有关的相关服务;以及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单位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由同一人担任。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景观相关专业或市政相关专业)。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应以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牵头人。3.4.2联合体的牵头人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处理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与招标人沟通、合同谈判、现场服务等。联合体成员应按照自身专业资质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的工作。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总协调,除完成联合体协议书规定的自身职责分工的工作外,还需要积极督促其他成员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协调其他成员配合本项目工程施工工作;主导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满。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成员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在法律上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中的某一方违反合同,招标人都有权要求其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责任。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其内部联合体协议的约定来对抗招标人。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11 09:00 至 2023-10-17 17:30 (**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03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市建设南大街319号 | 地址:**省**市**区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B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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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先生 | 联系人:寇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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