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规公示〔2023〕94 号
为增强城乡规划的透明度,推行政务公开,促进广大市民参与规划、监督规划,提高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及《**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中心(一期)规划建筑设计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如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利害关系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及时举行听证。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间未提出听证要求的,将视同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
一、调整说明
该项目位于**区坝白路以东、芜铜铁路以南,项目用地面积为220560.39平方米。调整方案经****规划局审查通过,本次对5#卖场调整内容如下:
1. 5# 卖场2至4层室外连廊取消;
2. 5# 卖场2至4层B轴交5~6轴处墙体现场向4轴方向平移;
3. 5#卖场2至4层B轴交10~12轴处墙体现场向10轴方向平移;
4. 5#卖场地下室M轴与1/14轴、M轴与15轴、M轴与16轴向N轴移位;
5. 5#卖场地下室B轴与1/13轴长度调整;
6. 5#卖场地下室复式机械车位取消,原设计机动车位192个,调整后机动车停车位94个,剩余98个车位调整至室外地面(1#楼西侧补充18个车位,18#、21#、 4#楼西侧共补充80个车位)。调整后总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与原规划设计方案保持一致。
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由440380.89平方米调整为440758.5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由373889.17平方米调整为374093.51平方米、家居卖场建筑面积由201528.62平方米调整为201732.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由66491.72平方米调整为66665.05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由65799.10平方米调整为65972.43平方米、地上机动车位由255个调整为353个、地下机动车位由2306个调整为2208个,其余未述及指标不发生变化。
二、建设单位:****
三、设计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附图
1、区位图;2、调整前后总平面图;3、5#卖场调整前后地下层平面图
五、公示方式:
项目建设现场
****规划局网站:http://zrzyhghj.****.cn/
提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批前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最终审批结果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为准。 自然**和规划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将项目规划许可信息予以公布,具体可通****规划局网站、在项目施工现场查****政府部门申请公开等方式获取具体项目规划许可信息。
咨询电话:0562-****629
联系地址:**区顺安镇和谐路399号
联系人:王婉 电子邮箱:****@qq.com
公示时间:2023年10 月11 日—2023年10 月20 日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