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县水口镇祥光村林木采伐及造林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竞价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进行报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水口镇祥光村林木采伐及造林项目(重新招标);
三、竞价内容及要求:1、水口镇祥光村林木采伐共设五个伐区,采伐面积共259.56亩,蓄积量为1330.8立方米,出材量为834.8立方米(其中杉木出材量354.7立方米,**松出材量363.2立方米,阔叶树出材量116.9立方米)。承包人完成伐区采伐任务后,需更新造林面积约259.56亩,具体造林亩数及造林位置以招标人确认为准,造林树种、完成时间及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林业部门相关的造林技术规程及相关规定,造林完成后经林业部门验收合格的实际面积所得补助款由承包人所得。本伐区设计书号:202********060059、202********060060、202********060061、202********060062、202********060063。
四、投标人资格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价规则
总价包干,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本项目竞标底价由招标人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人的投标单价必须高于招标人开标现场公布的竞标底价,若低于或等于竞标底价的均为无效报价。若有相同的投标报价,则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六、公告期限: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17:30(**时间)。
七、竞价文件发售时间、购买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即日起至2023年10月 16 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时间)到****(地址:**县瓷都大道92****集团C幢404室)购买竞价招标文件。竞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逾期或未购买竞价招标文件的,将不受理其投标和报价。
2、报名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2、竞价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万元人民币。
3、竞价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应以现金的形式提交竞价保证金。招标人不接受未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竞价保证金应用信封或标袋密封,并在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在密封袋上盖章或签字)
九、履约保证金
1、成交后,承包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待造林全面完成,经第二年、第三年全面劈草、抚育后符合伐区造林抚育标准并通过当地林业部门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若承包人无法完成造林抚育的或造林抚育后经当地林业部门验收不合格的,招标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期间若因承包人责任造成招标人经济损失的,招标人有权直接从该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10日内补足,并补足原有的履约保证金。
十、竞价时间、地点
1、竞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3日15时00分,地点为 ****(**县瓷都大道92****集团C幢404室)。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承包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前承包人须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和承包费等相关费用,否则不予签订且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
十二、投标人对本次竞价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竞价响应截止时间3个日历天之前, 以信函或现场提交原件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水口镇祥光村;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5****719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瓷都大道92****集团C幢404室;
联系人:小许;
联系电话:199****7318;
日期: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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