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大溪镇大松等5个村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平**大溪镇大松等5个村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招 标 人:****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
工程建设地点:大溪镇大松村、大芹村、下村村、新农村、新红村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总面积为 2500 亩,总投资600万元,预算审核价为:****331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K值取值区间为:K=7%(含)~ 12%(不含)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1日 09:00
工程交易地点:****交易中心
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肆佰陆拾叁万零柒佰肆拾陆元整【小写:¥****746元】
项目负责人:吴荣华 证书编号:[闽135********19686]
工期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评标委员会名单:黄瑞梅(负责人)、陈文胜、张丽雅、苏柳超、蔡志发
废标情况:**宏****公司未提供机构成员 9月份社保,违反评标办法2.1.2 条款,资格不予通过。
公示期: 2023 年 10 月 12 日至2023年 10 月 23 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96-****283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 2023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