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审判法庭标准化建设设计施工项目邀请启事
****按照《关于修订**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22】92号)、《**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限额以下项目发包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第一审判法庭标准化建设设计施工项目”公开发布信息,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提交成熟且详细的设计方案,供我院进行评审。
1、项目名称:第一审判法庭标准化建设设计施工项目。
1.1本项目位于**市济川街道国庆东路161****法院审判楼一楼,主要内容为:吊顶及地面拆除重新设计建设、墙面铺设吸音板、审判台重新设计建设(具备审判桌椅升降功能)等,同步实施强弱电、消防、给排水及附属工程等。本次信息发布为设计及施工,包括方案设计、设备清单、施工图设计,施工概算编制,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等。本次参与设计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我院实际的成熟且详细的设计方案、所有设备预算清单、各系统详细点位图等材料。
1.2本项目发包方式将按照《**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限额以下项目发包管理办法》确定,项目总价50万元以内。
2、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2.1 《****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设计施工邀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本次设计施工邀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根据本设计施工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投标单位应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需完成全部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不得违规分包。
2.3 拒绝下述单位参加本次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设计单位,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参与本次项目。
3、本次仅需递交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原法庭吊顶、地面、审判台拆除及重**设,墙面吸音板铺设、灯具更换、消防改造等。
4、现场察勘时间:2023年10月14日(星期六)9:00——17:30。
5、设计方案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设计方案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各设计单位需在2023年10月19日上午9:00前提交评审所需相关资料,包含成熟且详细的设计方案、所有设备预算清单、各系统详细点位图、本项目设计费报价单及上述要求的其他材料(所有材料需密封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7、方案递交时间:2023年10月19日上午9:00开始,经我院评审后确定最终设计施工单位。
8、提交地点:**市国庆东路161号 ****办公楼6楼会议室,届时请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评审活动并对设计方案讲解演示。
****对本启事拥有最终解释权。
法院现场察勘联系人:陈啸峰
联系电话:13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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