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10-12 15:55 |
********中心设备项目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就********中心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谈判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心设备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3】651号
3、项目编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47.241232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3年10月07日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及《**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时间:2023年10月12日
2、谈判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
3、谈判小组名单:张月娥、刘伟、刘慧锦(采购人代表)
四、谈判结果
经采购人****确定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为:****。
成交供应商:****
成 交 价:471000元 大写:肆拾柒万壹仟元整
注册地址:****园区第九号厂房
五、主要成交标的
货物类 |
名称:********中心设备项目 品牌(如有):**奥格 规格型号:/ 数量:1 单价:471000元 |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无。
七、供应商最终报价情况
1、投标单位:****;投标报价:471500(元);最终报价:471000(元)
2、投标单位:******公司;投标报价:472131(元);最终报价:471400(元)
3、投标单位:******公司;投标报价:472250(元);最终报价:471500(元)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计取,代理服务费:8015元,由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二、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长江路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151****7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55****9505
地 址:**市**区**路216号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14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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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2日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