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10-13 |
现将**市公共**交易平台(****)及第三方服务机构涉企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进行调整,公布如下:
一、公共**交易服务收费项目
****发改委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优化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要求,中心对自8月10起受理的建设工程交易项目、水利工程交易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按照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规定进行收费。实行文件要求的收费优惠政策,对中小微企业,交易服务费减按80%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建设工程和水利工程交易服务费
单位:元/宗
收费项目 | 交易类别 | 中标价 | 收费标准 | 收费单位 | 收费依据 |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水利工程交易服务费 | 工程施工(含装饰装修)及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项目 | 200万元以下 | 800 | **** | 《关于优化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 |
200万元(含)-500万元 | 1200 | ||||
500万元(含)-1000万元 | 4800 | ||||
1000万元(含)-1500万元 | 6000 | ||||
1500万元(含)-3000万元 | 7800 | ||||
3000万元(含)-5000万元 | 12800 | ||||
5000万元(含)-1亿元 | 16000 | ||||
1亿元(含)-5亿元 | 22500 | ||||
5亿元(含)以上 | 27000 | ||||
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项目 | 10万元(含)以下 | 1000 | |||
10万元以上 | 1750 | ||||
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招投标项目(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以及采用直接发包的分包工程项目提供综合服务) | 工程单项合同低于必须招标限额的 | 750 | |||
工程单项合同高于必须招标限额的 | 1500 |
注:1. 招标单位支付交易服务费总额的70%,中标单位支付30%。
2. 保障性住房招标项目交易服务费减半收取。
(二)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单位 | 收费依据 |
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服务费 | 按照土地出让面积计费,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元,由受让方承担 | **** | 《关于优化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 |
一、投标工具收费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单位 | 收费依据 |
投标工具 使用费 | 70元/标段/投标人 | **品茗 | 市场定价 |
70元/标段/投标人 | **妙笔 | ||
100元/标段/投标人 | 国泰新点 |
二、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收费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单位 | 收费依据 |
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 ****政府采购:新办250元/年、延期(年检)200元/年 | 各CA数字证书及签章服务商 | 《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建招办﹝2011﹞2号) |
土地使用权交易(仅数字证书):新办300元/年、延期(年检)250元/年 | 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CA证书收费标准是国信CA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承接**CA原有业务时,延续之前的业务收费标准。 |
三、电子保单保函收费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单位 | 收费依据 |
电子保单保函购买 承保费率 | 每笔承保金额的3.5‰至5‰ | 各电子保单保函 出函机构 | 市场自行定价 |
四、投诉电话
业务监督科0514-****2992。
以上内容如有调整,****将及时进行更新,并对外公布。
****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