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公司债券选聘主承销商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信息
1、项目名称:********公司债券选聘主承销商项目
2、项目编号:****
3、招 标 人:****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要求
1、项目概况:****发行公司债券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2、招标内容:****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发行承销、备案工作及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等发行后服务,并组建承销团队承担余额包销责任等;
3、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3+2年期);
4、利率要求:发行利率上限不得超过招标单位主管部门规定上限值和申报发行期间与招标单位主体、债项评级等级相同、同类型产品发行的平均水平,如果超过,招标单位有权选择不发行;
5、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6、承销费:最高投标限价为发行额2‰/年。本项目的承销费包括各种其他费用(中标机构承担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承销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如在合同有效期内没有发行成功,合同解约后,前期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招标单位不予以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cn查询经营正常)。
2、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①****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直接否决其投标,以投标截止日之前查询的结果为准。);
3、投标人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经营正常)。
4、主承销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债券主承销商资格的金融机构,熟悉公司债券申报发行程序、具备公司债券承销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承销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机构(委托代理人),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1、2、3项规定;
(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4项规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0月13日起****交易中心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07日09时30分(**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交易中心网(交易系统登录——用户登录下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7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 月07日09时 30分(**时间)。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网平台举行,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同时****交易中心设立开标会场。注:届时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解密需使用对应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八、其他内容
8.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交易中心网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980000。
8.2投标担保金额:贰万元整,递交形式为:银行子账号或电子保函或线下保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8.3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因该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所以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 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交易中心网 ”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发改委监督,联系方式:0746--****577。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梅湾路178号
联系人:曾铄涵
电话:191****0816(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商贸街1号路
联 系 人:李春红
电 话:0746-****779、177****7277(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