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征集行政审批专家的公告
为推动行政审批更加合法、合理、科学、专业,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行政审批工作中的咨询、指导、评估和评审作用,提升行政审批质效,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政府关于印发〈仪**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等9项制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需进一步充实仪**行政审批专家库,现公开征集入库专家。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工作责任心强,在评审工作中能坚持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具有能胜任相关审查工作的身体条件并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年龄原则不超过六十五周岁,相关领域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国家高层次人才称号的优先,且年龄不受限制;
3.审批专家已经省、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审批局确认后,可直接认定为审批专家。
4.符合专业业务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条件、标准
专业条件、标准详见附件3。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入选行政审批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党纪政务(****机关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永久取消专家资格的;
4.在专业领域造成过恶劣影响的。
二、专家权利义务
(一)主要权利
向相关部门了解有关现场核查、勘验和评审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在现场核查、勘验和评审过程中享有独立评审权,提出评审或审查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对评审活动不正当行为进行举报;按规定获得相应劳务报酬;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主要义务
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履行审查职责,提供真实可靠、客观公正的审查意见,并对所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应邀按时参加审查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的,****审批局,不得私自转托他人参加;严格遵守审查工作纪律,不得对外泄露审查过程、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与任何项目单位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项目单位的财物、宴请或者其他好处以妨碍审查工作;****审批局处理涉及项目单位、利害关系人的质询和投诉;对审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专业解答;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审查活动时,应主动提出回避;发现审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专家入库流程
专家入库按照“专家申请—资格核实—公示—入库”流程进行。
(一)专家申请
申请入库的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入库申请表(附件1);
2.入库专家承诺书(附件2);
3.个人身份信息、相关行业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
4.已经省、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专家资质资料。
(二)资格审核
****对专家入库资格进行统一审核。
(三)公示
审定合格的拟入库专家人选,****政府网站(http://www.****.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入库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纳入仪**行政审批专家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四、有关要求
申请人请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邮寄或现场送达**省****综合业务股。
联系人:刘林 联系电话:136****0339。
附件:1.仪**行政审批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2.入库专家承诺书
3.行政许可专家评审事项表
****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