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技设施设备项目(包二)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3日 11: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医技设施设备项目(包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医技设施设备项目(包二)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改造提升项目(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60天(室外工程可根据气温顺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进疆从事建筑活动,应登录**工程建设云(http//jsy.****.cn/dataservice/inde x)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合格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4日至2023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3日 11:00(**时间)
投标地点:**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cn)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3日 11:00(**时间)
开标地点:**地区行****交易中心(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cn/)或下载“**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CA服务热线0991-****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使用谷歌浏览器),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锁。
5.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利院)
地 址:**市和墨路158号
联系方式:090****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屯垦西路龙煤大厦7楼
联系方式:0903-****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燕燕
电 话:0903-****858
附件信息:
827.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