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2023年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已由 **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以 渝农((略)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农田补助资金和专项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县薯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县薯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县菱角镇、蒲莲镇、古路镇、上磺镇、塘坊镇、白鹿镇、尖山镇等。
2.2 项目(略):本次实施高标准农田29459.6亩。其中:尖山镇等2个镇(略).4亩,白鹿镇3149亩,菱角镇4749.1亩,上磺镇5199.9亩,古路镇4591.5亩,塘坊镇5542.9亩,蒲莲镇959.8亩。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略)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建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项目运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 施工部分: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及招标人要求(中标后运营单位根据种植要求进行设计调整,如有),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智慧农业工程、竣工图编制、配合竣工验收、档案移交、质量保修以及配合办理新增耕地指标验收入库等与本项目相关所有施工工作。
(2) 运营部分:负责本次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区内的10年运营(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按照相关国家政策顺延至(略),自行承担土地流转费,每年向招标人缴纳不低于180元/亩/年的土地溢价金。中标人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流转、公司加农户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促进项目区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和持续稳定增收。
2.5 工期要求:(1)建设工期为120日历天,(略)成土地整治达到种植条件,并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为10年(自项目(略))。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七个标段,标段划分具体如下:
(略)亩;
(略)亩;
三标段:(略)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实施规模4591.5亩;
(略)亩;
(略)亩;
六标段:**县2023年白鹿镇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实施规模(略)
(略)亩。
2.7 其他:一个投标人只能对**县2023年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略)的,所投标段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1)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略)
(2)运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略).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施工单位1家,运营单位1家);
(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招标人: | **县薯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金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市(略) | 地址: | (略)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略) | (略) | ||
(略) | (略) | ||
联系电话: | (略) | 联系电话: | (略) |
(略) | (略) | ||
(略) | (略) | ||
(略)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