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轮台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拉依苏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旅游服务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设计施工一体化)
****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拉依苏长城****服务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设计施工一体化)
(****)
一、招标条件
本****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县
2.项目规模: 塔里木胡杨林4A级景区小火车提升改造14公里;创建**河、拉依苏、杏花村3A****服务中心10000平方米,停车场15000平方米,水、电、消防等附属基础设施;景区道路、全域旅游标识标牌;购置区间车、智慧旅游系统等旅游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001001
标段(包)名称: ****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拉依苏长城****服务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范围: 布展施工总面积1000平方米。基础装修部分,展览图版部分,多媒体互动体验,展览部分,灯光部分,雕塑制作部分,博物馆专用展柜部分,文物的复制,文献的复制。(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施工资质要求:施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或者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设计资质要求:(2)设计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含乙级)】或者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建筑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3.投标其他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贰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应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主体;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设计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含乙级)】或者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或者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0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指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的装饰装修项目。)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0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指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的装饰装修项目。)3.6、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新企业可以不提供)3.7、其他要求:(1)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建筑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证。(3)其他人员要求(如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8人,包括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应为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2家单位(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1)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3.9、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3年10月14日 00:00到 2023年10月20日 23:59
2.获取方式:请到**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xjbzggzy.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03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3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政****交易中心(**市索克巴格路住建大厦五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1)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公共**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3)本项目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一旦发布,将视为已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4)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广场东侧 | 地 址:**市豪景大厦9楼 |
联 系 人:张子成 | 联 系 人:张洋 |
电 话:151****5431 | 电 话:198****8229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3年10月13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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