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024-2026 年房屋设施维修维护(零星维修) 服务项目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受****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2.2服务期限:三年(即2024-2026年),供应商一年一评议、合同一年一签订。其中,2024年服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为2024年中标供应商,同时该中标人为2024-2026年的供应商;招标人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经合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对年度合同履约评议不合格的,不得续签合同,重新遴选施工单位。零星维修项目在维修前,实施单位应与服务商确定维修范围、维修明细、验收标准后方可进行维修。
2025-2026年的需求由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招标人根据中标单位上一年服务质量情况、服务评价情况及谈判情况确定下一年是否续约。若因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质量要求:投标人开展零星维修,所采用的材料、设备、施工和提交的工作成果,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可靠,能长期安全使用。
2.4验收标准:对投标人开展零星维修,甲方依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国家和地方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及社会环境保护的政策要求进行验收。
2.5 验收方法:零星维修项目由资产使用部门、维修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在《零星维修验收表》或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一律不得进行结算。
2.6招标范围:******公司)****机关本部,职工食堂,****管理所、各卷烟营销服务网点含建(构)筑物、设施设备、给排水、供配电、场院、道路、园林绿化、围墙、消防和安防等局部维修和改造。
2.7招标控制价:下浮1%(投标人报价至少下浮1%)。
2.8中标人数量:本次招标中标人单位为2家。
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4家。选取中标单位2家。经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将不进行评标,本项目流标,招标人另行组织重新招标。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超过3家,按详细评审办法打分后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4家为中标候选人。最终选取排名前2家的为中标单位。
2.9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3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出具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完工证明材料。
3.5人员配置:应配备具有专职维修技能的人员,其中:本项目至少配备2名常驻维修维护人员,维修项目实时响应,响应时间不超过3小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8信誉要求:
3.8.1近三年(2020年****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责令停业阶段或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
3.8.2维修过程中,涉及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且产品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提供相关承诺)。
3.8.3投标人没有被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存在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则其投标无效)。
3.8.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裁判文书网查询(直接通过快捷搜索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即可看到被查询人的相关信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记录,则其投标无效)。
3.8.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若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则其投标无效)。
3.9其他要求:
3.9.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相关承诺)。
3.9.2属于下列情况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3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承诺)。
3.9.4在烟草行业被列为“黑名单”或有行贿行为的投标人和行贿人严禁参与本项目(提供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人员无行贿行为并未被列为行业“黑名单”的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下同),在****(**市**区润城第四大道3幢3楼)持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4.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1.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1.3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3日9时 00分至2023年11月3日9时 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3日9时3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区日新中路620号润城第一大道2幢1009楼)。
5.4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6.开标6.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3日9时 30分。
6.2开标地点:****(**市**区日新中路620号润城第一大道2幢1009楼)。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公司****公司外网》(https://www.yn-tobacco.com/)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 址:******社区莲**路1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876-****59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润城第四大道3幢3楼
联系人:丁娅绒、杨启能、王晓光、周**
联系电话:0871-****4487
开户行: ********联社滇池信用社
账号:010********70012
日期: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