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5日 14:0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取暖煤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联校)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15日 14:0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1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37.6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1-****1188 | ||
采购单位 | ********联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华民乡华民村四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9984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岗区学府路37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51-****1188 | ||
附件: | |||
附件1 |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板).pdf |
****取暖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19日 09时0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取暖煤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7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取暖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76,000.00元
1-1 | 原煤 | 取暖煤 | 60(吨) | 详见采购文件 | 51,000.00 | - |
1-2 | 原煤 | 取暖煤 | 260(吨) | 详见采购文件 | 325,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内交货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时间: 2023年10月16日 至 2023年10月1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59:59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时间)
地点:线上递交
五、开启时间: 2023年10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时间)
地点:线上开启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cn)提前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CA,CA用于制作标书时盖章、加密和开标时解密(CA办理流程及驱****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cn))等具体操作步骤,****政府采购网(http://hljcg.****.cn/****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2.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操作说明,****政府采购网(http://hljcg.****.cn)下载专区--系统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3.《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质疑供应商应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持有书面质疑函(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函)送达至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处,不接受快递等其他方式送达的书面质疑函(书)。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451-****1188
名称:********联校)
地址:**县华民乡华民村四屯
联系方式:138****99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岗区学府路372号
联系方式:0451-****11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0451-****1188
****
202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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