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已****管理局以泾审批发〔2023〕8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自治区债券资金,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维修****处理站、****处理站、****处理站、上金村污水处理终端各1座。
2、更换园子村1#、园子村7#、张堡村1#、上胭村污水处理终端4处。
3、7个小型污水处理终端扩容至30m3/d-40m3/d 处理量。
4、**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7座,白面村污****处理厂上游检查井段铺设排水管道400米(PEΦ315)。
5、**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1座,冶家村污****处理厂上游检查井段铺设污水管道370米(PEΦ315环刚度8.0双壁波纹管)。
6、维修更换园子村污水处理终端老旧管道355米,铺设污水管道355米(PEΦ315环刚度8.0双壁波纹管)。
7、杨岭村安装混凝土化粪池60立方米,化粪池检查井3座。
8、12个污水处理终端新换污水检查井井盖、抽化粪池污水等其他附属设施。
2.2建设地点:**县六**镇,泾**镇,香水镇,大湾乡,黄花乡,兴盛乡,**乡。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管网工程
二标段:设备终端安装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3年10月21日00 时00 分(**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认证中心****公司,联系电话:****188588按1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公司,客服电话:0951-****12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上午09时00分(招标文件中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
联系人:杜亚飞
电 话 :0954-****057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县虹桥南街沙海路公园华府巨力大厦泊心公寓1214室
联 系 人:牛成宁
电 话:158****3135
****
2023年 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