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横沥镇永锦安置房小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 | ||
**区横沥镇永锦安置房小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 | ||
**区横沥镇永锦安置房小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评标公示 | ||
正常 | ||
2023-10-16 09:30:00 | ||
2023-10-19 09:30:00 | ||
2023-10-16 09:04:49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区横沥镇永锦安置房小区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区横沥镇永锦安置房小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区横沥镇永锦安置房小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3年10月12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3人。 2、评标专家6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4家,名单如下: (1)**市鹏****公司与**省粤东****公司联合体。 (2)**呈斯****公司****公司联合体。 (3****设计院****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4)********公司联合体。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的规定,首先对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审,共4家投标人通过形式评审;共4家投标人通过资格评审;共4家投标人通过响应性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本次评标采用定量评审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资信业绩评分、设计方案评分、勘察方案评分、投标报价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七)废标情况:无。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评审推荐以下4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 (二)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5人由招****领导小组按程序确定。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联合体。 第二中标候选人:**呈斯****公司****公司联合体。 第三中标候选人:****设计院****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六)其他要公示的内容: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公司联合体 | ||||||||||||||||||||||
投标下浮率 | 勘察下浮率15.18%、设计下浮率0.78%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勘察设计规范;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 工期 |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在招标人提供经其审批同意的设计单位提交的《勘察技术要求》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供符合要求的勘察测量成果及报告(勘察工期最终以实际签订合同的约定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修改;方案设计确定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概算)。若非中标人原因导致设计方案未能按时通过审批,设计工期相应顺延(设计工期最终以实际签订合同的约定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项目负责人:王军 设计项目负责人:李萍萍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00216。 设计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202****1782。 | ||||||||||||||||||||
业绩 | 1.****学院西校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中心项目(勘察); 3.新****学校勘察。 4.**市预制菜产业园建设项目-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 5.利元亨智能协作机器人及成套装备生产项目工程二期。 6.**金融街海世界(M-15-02 地块)项目(四期)。 7.大小智能****公司产业园。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2****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资质。 (3)拟派驻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含各成员)已在**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5)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为2家;以投标的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注:投标、投标保证金汇款、报价、开标出场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实施。 | |||||||||||||||||||||
业绩情况 | 1.****花园二期(10~29 栋)。 2.尚璟国际商住楼(暂定名)。 3.“清江湾”商住小区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 4.**(仲恺)人工智能产业园首期安置房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5.东江科技园绿色智慧制造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6.****学园一期迁建科研院所及公寓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呈斯****公司****公司联合体 | ||||||||||||||||||||||
投标下浮率 | 勘察下浮率15.40%、设计下浮率1.26%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勘察设计规范;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 工期 |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在招标人提供经其审批同意的设计单位提交的《勘察技术要求》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供符合要求的勘察测量成果及报告(勘察工期最终以实际签订合同的约定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修改;方案设计确定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概算)。若非中标人原因导致设计方案未能按时通过审批,设计工期相应顺延(设计工期最终以实际签订合同的约定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项目负责人:葛建斌 设计项目负责人:张华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00777。 设计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201****2097。 | ||||||||||||||||||||
业绩 | 1.****工业园叶塘安置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三期项目(A、B 区)勘察; 2.**南区JB29-7-01-02地块安置房项目设计。 3.**市高新区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第二阶段工程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呈斯****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2****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勘察资质。 (3)拟派驻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含各成员)已在**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5)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为2家;以投标的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注:投标、投标保证金汇款、报价、开标出场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实施。 | |||||||||||||||||||||
业绩情况 | 1.**南区JB29-7-01-02地块安置房项目设计。 2.**市高新区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第二阶段工程勘察设计。 3.****工业园叶塘安置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三期项目(A、B 区)勘察。 4.容桂**湾 I 地块繁华里地质勘探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设计院****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下浮率 | 勘察下浮率18.10%、设计下浮率2.36%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勘察设计规范;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 工期 |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在招标人提供经其审批同意的设计单位提交的《勘察技术要求》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供符合要求的勘察测量成果及报告(勘察工期最终以实际签订合同的约定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修改;方案设计确定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概算)。若非中标人原因导致设计方案未能按时通过审批,设计工期相应顺延(设计工期最终以实际签订合同的约定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项目负责人:李德平 设计项目负责人:陈**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00696。 设计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200****1178。 | ||||||||||||||||||||
业绩 | 1.****医院异地(整体)搬迁**项目 EPC 总承包。 2.****学院**项目工程。 3.******社工业厂房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EPC)。 4.****医院整体升级改造项目(一期) 设计。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设计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2****研究院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资质。 (3)拟派驻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含各成员)已在**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5)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为2家;以投标的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注:投标、投标保证金汇款、报价、开标出场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实施。 | |||||||||||||||||||||
业绩情况 | 1.花海溪园(1栋、2栋、3栋、4栋、5栋、6栋、7栋及地下室)工程; 2.****花园; 3.艺都公司房地产商住楼-南国明珠三四期; 4.**市海科兴留学生产业园二、三期开发建设工程(勘察); 5.****学院****大学建设工程详细勘察; 6.******医院迁址重建工程。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市**区永联路1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289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市****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2-****262 | ||||||||||||||||||||
联系地址 | **市**区永联路1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10月16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3年10月19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间,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期间将暂停招投标活动;如招标人答复之后还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同时,将书面材料抄****交易中心****中心****交易部(地址:**市**区新联路3****剧院三楼,电话:0752-****030)。 |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6日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 |
**** | |
**呈斯****公司 | |
****设计院 |
项目开标时间:2023-10-12
公示开始时间:2023-10-16
公示结束时间: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