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县利农河、**圩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信息化工程网络安全项目实施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招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县利农河、**圩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信息化工程网络安全项目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拟采**县利农河、**圩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信息化工程网络安全项目采购及安装,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1.47万元,如果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合格招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招标。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招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招标文件第六章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8:3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注:携带介绍信,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2.文件费:300元。
3.获取地点:**县**南路75-102室。
4.联系人及电话:高工 132****9845。
注: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获取招标文件的,开标时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并原封退回。
2.如招标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14:30。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7日14:30;
开标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水务局3楼会议室。
八、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联系人:孔平凡 151****3700。
2.代理机构联系人:高英飞 132****9845;
地址:**县**南路75-102室。
九、本次招标保证金要求
保证金:本次项目无需招标保证金。
十、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招标人委托****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2.招标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作为本次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本项目由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交纳服务费和评委费,此费用须包含在报价中,无须单独列项计取。
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各投标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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