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3年市政基础设施改造照明设备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比选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根据****的工作需要和安排,由****作为比选人(以下简称“比选人”),****公司参与 **县2023年市政基础设施改造照明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比选。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县2023年市政基础设施改造照明设备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比选
2.2 招标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完成资料移交完毕止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服务要求
3.1、拟订采购方案,编制采购招标文件。
3.2、发布招标、采购招标信息。
3.3、组织开标活动,做好评标(评审)的服务和后勤工作。
3.4、协****小组、定标,****委员会编制评标报告。
3.5、办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3.6、受采购人委托向中标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3.7、聘请法律顾问草拟项目各标段合同,协调合同的签订。
3.8、完成招标投标情况的所有备案手续。
3.9协助项目业主处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
3.10、做好个招标投标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4. 标段划分与计划时间
本次比选为一个标段,计划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完成资料移交完毕止 。
5.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5.1 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具备 《**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登记名单代理库中单位 。
5.2 业绩要求:2020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招标代理类似项目。
5.3.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5.3.2 在“信用中国”(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n/shixi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5.3.3 在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院生效判决为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
5.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严禁转包或违法分包。
5.6 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比选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相关比选均无效:
比选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比选。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关系,是指其****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7. 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不保证价格最低者中标,也不解释原因)。
8.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响应人,请于2023 年 10月17日至 2023 年10月19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 时,下午14时至17时(**时间,下同)通过邮箱进行项目报名,报名邮箱:****@qq.com: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鲜章);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注:上传以上资料扫描件。
9.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10月23日10 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9.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址:**市**区中**城写字楼4栋1012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元博网(https://www./)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省****县达扎寺镇幸福9号
联 系 人:木老师
电 话:083-****8301
比选人:****
2023 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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