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红色地图》排版及印刷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询价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9月27日
获取招标文件的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7日
投标文件开启的时间:2023年10月10日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市**路112号**双凤产业园
中标(成交)金额21470元
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区**路219号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方式:0562-****901
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注:1、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关于评标结果、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路219号;联系电话:0562-****901)。
3、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采购人:****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