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安乐河镇任家坝二组防洪河堤项目中标公示
**县安乐河镇任家坝二组防洪河堤项目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 (略)
**县安乐河镇任家坝二组防洪河堤项目,计划工期60日历天,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招标人为(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略),于2023年10月16日完成了施工招标,现将该项目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日),现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中标价格(元) | 工期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西北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略).19 | 60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华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略).33 | 60天 |
第三(略) | 正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略).44 | 60天 |
拟定中标人 | **西北建(略) | (略).19 | 60天 |
项目经理 | 何婷 | 专业及资质等级 | 水利水电三级 |
注册证号 | 陕(略) | 安全生(略) | 陕水安B((略) |
公示时间 | (略)-2023年10月19日 |
以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略)。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略)证明材料,否则(略)。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投诉信函将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认真处理。公告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成为正式中标人。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 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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