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县茅石镇、尧**镇、官仓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农业农村局以2023-92、2023-93、2023-9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审计进行竞争性磋商。
2.1 建设地点:**县茅石镇、尧**镇、官仓镇
2.2 项目规模:(1)**县茅石镇,拟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3570.49 亩(全部为**),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82.54 亩;(2)**县尧**镇, 拟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 14904.03 亩(**11645.75 亩,改造提升3258.28 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132.76亩;(3)**县官仓镇,拟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21889.5亩(** 14925.88 亩,改造提升6963.62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815.72亩
2.3 计划工期:120天
2.4 招标范围: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包括但不限于:参与隐蔽工程收方计量;详细审核项目的设计变更及签证,对签证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配合业主对项目材料询价核价;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相差计量计价资料进行进度审核,出具进度审核报告,配合业主进行相关成本分析;为业主提供造价咨询意见和建议;结算审计)
2.5 标段划分: 2023年度**县茅石镇、尧**镇、官仓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政府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7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6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在**** (**市汇****酒店10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7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6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持委托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投标人应自行考虑获取磋商文件后制作投标文件的时间)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为****(**市汇****酒店10楼) 。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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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先生 | 联系人:陈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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