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开出让公告
成自然**告字﹝2023﹞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之规定,****政府批准,******局委托****对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
****号 | 该宗****中心村,北**武路;南临北滨西路;西临南桥路;东临同谷南路,具体位置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 总面积41667.048 平方米,约合62.5亩(其中代征道路面积1599.55平方米,约合2.4亩) |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 服务业用地 | ≤3.5 | ≤40% | ≥20% | 商业 40年 居住 70年 | 3000 万元 |
2023-14号 | 该宗地位于**抛沙镇转湾村,宗地四至为北临小路;南临**山水泥厂围墙;西临空地、土坎;东临道路,具体位置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 11371.333 平方米 | 工业 用地 | ≥0.8 | 建筑 系数 ≥40% | ≥15% |
50年
| 500 万元 |
约合 17.057 亩 | ||||||||
注:出让宗地详细情况见《出让文件》,按挂牌方式出让的,起始价及加价幅度****交易中心挂牌公示栏。 |
二、****交易中心交易编号:B012********00006;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3、其他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有意竞买者于 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1月7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向****提出竞买申请,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下午17:00****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出让会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3、申请竞买人于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7日****交易中心办理竞买手续。
六、出让方式的确定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
出让方式于2023年11月7日下午18:00时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同时通知起始价及增价幅度,挂牌期间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时间至2023年11月15日下午17:00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下午17:00****银行交换到账时间)。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时
2、拍卖地点:****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二)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7日。
2、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日9:00-11:30;14:30-17:00。
3、挂牌及报价地点:****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4、挂牌出让会地点:****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八、出让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于2023年10月17日起****交易中心领取《**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号、2023-14号宗地)》。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3、本次出让**********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用地,该片区用地项目设计方案须统一规划、整体设计,属于“带方案”出让。受让人须按照该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进行开发建设。
4、本次出让**********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用地,宗地出让成交后,受让人须无偿承担住宅楼安置111套,面积14379平方米,门面房1022.44平方米、****商场安置4500平方米的安置用房,并承担相应过渡费,具体费用按批准的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按实际过渡期计算。****办公室****政府确定后的意见办理。申请竞买人应在竞买前到相关部门了解详细情况,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5、本次出让******号宗地出让成交后,受让人须按照****人民政府签订《安置用商品房建设移交返还协议》,在该宗土地开发的商品房中,按照建设要求无偿返还安置用房,返还的安置用房应与开发的商品房同质量同标准。
6、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和规划条件通知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7、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号、2023-14号宗地)》载明的为准。
******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十、联系方式
1、******局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89****3583
2、****
联 系 人:赵经理 马经理
联系电话:0931-****330 181****7884 153****8060
******局
****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