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74-02沈阳市铁西区肇工街北一西路停车场30个停车位整体出租(仅限建设充电桩)(租期3年)
(2023)1274-02**市******停车场30个停车位整体出租(仅限建设充电桩)(租期3年)
发布时间:2023-10-17 10:02:29
挂牌日期: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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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74-02**市******停车场30个停车位整体出租(仅限建设充电桩)(租期3年)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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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万元(人民币元) |
5工作日 |
2023-10-17 |
否 |
网络竞价 |
1.出租方仅限提供租赁车位,承租方拍得该车位租赁权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且仅限合同约定经营范围不允许在未经出租方同意的情况下变更或扩大经营范围和内容。 2.如遇城市更新或规划调整需收回土地经营使用权,承租方需无条件撤出场地。出租方对承租方相关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承租方需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缴纳合同总额的10%履约保证金,保证经营项目落地,履约实施。后续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无法履约实施(除因出租方土****政府强制征收该地块)出租方都保留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权利。若承租方在履约过程中无法实施建设,则按合同规定按比例退还履约保证金,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4.承租方不得在未征求出租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在地块范围内增加建(构)筑物。 5.在参与竞拍前,****停车场内外的情况进行全面勘查及了解,后续出租方不参与承租方租用地块任何遗留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地面车辆、杂物清理,场地内及周边管线、植被保护,居民等相关利益方关系协调,解决信访投诉等相关问题,由承租方自行处理。 6.出租方可协助承租方办理相关手续。若因除土地经营权等非出租方的原因未能成功办理经营手续,不予退还保证金及交易费用。 7.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前须到标的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须提前与出租方取得联系,由出租方安排时间到现场踏勘。踏勘完毕后,意向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现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并加盖公章)。《现场踏勘确认函》作为承租申请资料之一,与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提交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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