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大佛街道部分公共停车位经营权拍卖公告
潼城管(2023)4号
受有关单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2023年10月 20日10 :00 拍卖地点: ****交易中心
二、拍卖标的
序号 | 拍卖标的名称 | 经营权出让期限 | 拍卖参考价 | 保证金 | 备 注 |
**区大佛街道部分公共停车位经营权 | 10年 | 11681.5万元 | 116万元 | 约3830个划线停车位 |
三、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9日12:00.标的所在地展示,竞
买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四、竞买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竞买人是合法有效的**市境内企业,报名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
五、缴纳保证金及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3年10月 19 日 17 :00 前,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凭缴纳****交易中心确认签章后)或竞买人持投标保函足额缴纳****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领取竞买号牌,方可取得正式竞买资格。
六、成交价款的缴纳及标的移交
1、拍卖成交后之日起,买受人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车位经营权出让合同。
2、拍卖成交后之日起,标的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向买受人完成移交,成交价款买受人分次或一次性通过转账方式汇入****管理局指定账户。
七、免责条款
公告之日起进行展示,可查阅资料、了解情况,竞买人应在标的咨询时间内详细了解本次停车位经营权的具体情况,包括标的瑕疵,本公司提供的关于标的相关说明仅供参考,不作为对标的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八、其他约定
1、本次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未达保留价不能成交。
2、与本次拍卖标的有关的《拍卖公告》、《拍卖文件》、《竞拍承诺》等,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有效附件,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王先生 023-****0165
****管理局 李先生 023-****8229
**** 魏先生 023-****0625
2023年10月 13 日
本项目保证金关联信息;
银行名称:****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170********100********003
银行账户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