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中国电建新能源公司磨盘山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 |||||||||||||||||||||||||||||||||||||||||||||||||||||
中国电建电建新能源公(略) | |||||||||||||||||||||||||||||||||||||||||||||||||||||
招标编号:(略)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磨盘山光伏电站工程已由云南省发改委以云南省发改委项目建设指标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代码:(略)-04-(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电建(武定)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来自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自有资金,比例20%;银行贷款,比例80%。招标人为中电建(武定)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位于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场址在狮山镇磨盘山附近 的山坡上,地理坐标介于东经 102°20′19.85″~102°25′17″、北纬 25°33′51.4″~25°37′23.75″ 之间,场址高程在 2003m~2184m 之间。本项目额定容量40MW,安装(略).6864MWp,容配比为1.2075。拟安装 84672 块575WpN型双面光伏组件进行开发,根据场址地形地貌进行布置,项目不含送出工程,通过2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自建项目万德村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35kV侧Ⅱ段母线。 2.3 项目工期:264天,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11月11日。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EPC总承包(不含送出线路工程)工作范围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不含光伏组件、储能设备或指标)、运输和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办理;工程施工准备与工程施工(含竣工图编制);水保、环保措施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光伏电站并网验收手续办理及试运行;所有专项验收、启动验收;竣工验收和移交的相关工作;建设期工程保险,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审计等全部工作。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4.1本项目所有勘察设计,包括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绘制,及与工程实施相关的全部设施、设备、材料的勘察设计。2.4.2本项目施工准备,施工图纸审查,开工(略)。2.4.3设备材料采购发包人负责采购的主要设备:光伏组件。承包人负责发包人采购的主要设备的供货计划(略)光伏组件以外的所有设备,包括满足光伏并网运行及计量的所有发电、变电、通信和控制设备及相应的备品备件、随机工器具等的采购,并负责设备供货、验收、仓储保管、技术服务等。2.4.4建筑及安装工程包括满足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的整个电站的建筑安装、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调试、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期内的服务;施工许可办理、并网及相关手续办理;(1)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及水保、环保等专项工程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主要包括: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包括设备进场道路的改造)、基础开挖及浇筑、集电线(略)调试;(2)按照环保、水保设计方案及批复文件完成水保、环保措施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环保、水保监测单位和第三方进行相应的咨询、监测、检查、监督、评估和验收等工作。(3)完成本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工(略)、联合调试及配合电网协调工作;(5)完成试运行、消缺、中间验收工作,完成启动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包括消防、环保、水保、防雷、安全与卫生、档案等各专项验收)工作;(6)完成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有关工作;(7)提供并完成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工作;(8)为工程服务的所有施工辅助工程;(9)建设期工程保险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10)其它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及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配合审计等全部工作中的任何项目及工作。(11)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功率预测系统及所需配套设施。2.4.5建设用地及手续办理承包人负责项目临时用地的征(占)用工作。承包人负责施工临时设施用地(包括施工临时办公生活用房、综合加工厂、机械修配厂、仓库、设备转运场、混凝土拌合站、施工临时便道、采石场、砂石料堆放场、存弃渣场、土地复垦等)。承包人负责配合发包人完成与上述建设用地及手续办理有关的管理、对外协调、文娱体育(公益)活动、宣传、治安协调等工作。承包人应设立(略),配置(略),具体(略):配合发包人完成土地勘界、永久用地组卷及报建、建设用地征收(用)、用地手续办理等工作。2.4.6补充说明(1)以下事项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信息上报系统、生产运行管理系统、生产车辆设备的采购;生产准备,包括生产人员培训及提前进厂、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工器具及生产家具的购置;与电网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和电能质量检测协议。(2)其余未明示但为满足本项目功能要求所需的一切事项,均由承包人负责完成并承担其费用。2.4.7工作界区项目接入万德村光伏电站升压站,进站高压电缆终端为界限(含高压电缆头)。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略) 2.6 其他补充:(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略),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略)2022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内至少(略)(含在建)光伏发电工(略)。业绩证明(略)(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绩证明等,在建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绩证明,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日期、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及合同总金额等内容。 3.1.4 信誉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以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安(略)(B证),担任过1个50MW及以上光伏(风电)工程项目经(略)。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50MW及以上光伏(风电)工程的设计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职务。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50MW及以上光伏(风电)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职务。 3.2 其他要求:项目(略):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项目管理最低配备要求10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1人、设计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项目副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略)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略)cn,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建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期间需在“电建交易系统”领取CA数字证书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提示:仅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领取后在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略)元(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0日内寄送。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6日 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略),招标(略)。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略)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略)cn)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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