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三期首开段工程地面铺装及景观工程(评定分离试点)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国内企业报名参与投标。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工程名称:**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三期首开段工程地面铺装及景观工程
一、工程概况:11号线东段二期工程线路起于11 号线东****车站,经雄楚大道、光谷步行街、珞喻路、珞桂路、瑞景路、****车站,线路全长12.489 公里均为地下线,设站7座。11号线三期首开段工程线路起于11号线东段二期****车站,经由**路、张之洞路、**路,止于**路站,线路全长3.955公里,均为地下线,设站2座。
二、招标范围: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三期首开段地面铺装及景观工程。
三、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的共分为1个标段。
四、工期:180日历天;
五、投资额:本次招标的总投资金额为4208.919万元。
六、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七、投标单位资质、业绩及其他要求如下: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申请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申请单位在近5年应承担过类似铺装及景观项目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建造师证必须注册于投标申请单位,在近5年应具备类似铺装及景观项目施工业绩及经验。投标申请单位的拟任项目经理必须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期间必须无在建项目。
4.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资料需包含合同、已完工业绩需提供竣工证明,上述业绩合同至少包括合同协议书和能反映合同服务范围的条款、表格等;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资料需要显示其姓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有利益冲突时的入围规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投标申请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投标申请人是否为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有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8.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八、参与方式:
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市公共**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
2.完成注册登记后,投标申请人于2023年10月17日16时30分至2023年10月23日16时30分止(**时间,应与网上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一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应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所申请标段(包)的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
九、资格预审申请的递交方式、时间及地点:
1.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申请人可打印留存),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0时00分。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解密方式:
在申请截止时间后,投标申请人根据招标人的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互联网在“**市公共**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系统”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十一、资格预审方式: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制,通过评分排名的方式,各标段均确定不超过15名(含)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十二、其他说明:****城建局《关于公布房建市政工程招标“评定分离”改革第二批试点项目的通知》([2022]1767号),本项目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试点项目。
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公司
地址:****体育馆路22号****1栋6楼
联系人:金政宇
联系人电话:188****7370
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