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多****公司竞价公告
竞价单编号:****
大唐**多****公司就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种:烟煤
2. 采购数量:100,000吨
3. 交货地点:**,**,**县,大唐****煤化工
4. 交货日期:2023-10-24 至 2023-11-30
5. 运输方式:其他
6. 交货价格:到厂价
7. 数量验收方式:厂方
8. 质量验收方式:厂方
9.货款结算方式:1.结算及付款:买、卖双方约定,每10个自然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热值以千卡/千克为单位,保留至个位。单卡价保留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最终结算结果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卖方必须先将按照结算单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买方(煤款及运杂费发票必须全部开齐),买方进行核对入账并按照核对无误的发票金额付款。****银行电汇或承兑汇票(不贴息)。2.市场煤炭竞价排序原则为:同质最低价优先;当最低价相同;当最低价供应商申报数量不能满足竞价公告数量时,按照供应商竞价评定的排序,按照最低价供应商成交价格,依次进行商谈并确定成交量。本次竞价总量为10万吨,每个市场煤供应商竞价数量最少为5万吨。如低于5万吨,取消竞价资格。中标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前,按照双方确认签订的煤炭合同数量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拟签订的合同数量×2元/吨,备注必须注明数量和金额)。除买方提出减少或终止发运量履约保证金不予扣罚外,签订合同后10日内卖方未启动发运,履约保证金没收且终止合同;卖方需按照签订合同月度分量均衡兑现,履约保证金也按照月度合同分量,按月考核;如合同月度兑现率不低于90%则视为完成合同月度分量,当月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全额原路返还(不计利息);否则买方有权按照合同月度分量的90%与实际兑现量的差额,按2元/吨进行扣罚【扣罚金额=(合同月度分量*90%-合同月度兑现量)*2元/吨】。月度兑现量的统计以交付时间为准。本次竞价运输方式:铁路运输或者公路运输(铁路发运优先)。请各中标供应商仔细核对发运数量,合同兑现量上限为已签合同量的110%(含),超过合同兑现量上限部分必须签订补充协议,否则不予结算。供应商参加报价并经双方确认后,无故不签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发运,买方有权将该供应商冻结或列入黑名单。 3.供应商待合同签订后备煤发运。。
10. 是否含税:含税
二、交易平台
****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二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3-10-18 16:41:22
3. 第二次报价截止时间:依据第二次报价实际开始时间,详情请关注系统提示。
四、质量标准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 kcal/kg | ≥4,200 | <2,500 |
收到基全硫St,ar | % | <2 | ≥2.5 |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 | % | ||
收到基灰分Aar | % | ≤15 | |
全水分(Mt) | % | <27 | |
空干基内水(Mad) | % | ||
粒度 | mm | ||
灰熔点(ST) | ℃ | ||
哈式可磨系数(HGI) | HGI |
五、奖惩标准
质量调整价: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指标以约定的品种“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为基准,对结算区间内大唐**多****公司煤量“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加权验收值分别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品名/煤种 | 煤质指标 | 指标范围 (千卡/千克) | 价格增减额 元/(千卡/千克)*吨 | 增减基准(千卡/千克) | 加权方式 | 质量调整价公式 |
煨煤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ar) | ≥4200 | 当期合同价格/4200(千卡/千克) | 4200 | 结算周期 | (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价格增减额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ar) | 4200(不含)-4000(含) | 当期合同价格/4200(千卡/千克) | 4200 | 结算周期 | (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价格增减额 |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ar) | 4000(不含)-3900(含) | [当期合同价格/4200(千卡/千克)]×2 | 4200 | 结算周期 | (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价格增减额 |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ar) | 3900(不含)-3500(含) | [当期合同价格/4200(千卡/千克)]×2 | 4200 | 单列 | (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价格增减额 |
如单列发热量3500(不含)-3000(含)千卡/千克,该列参考动力煤(国家能源胜利西一矿3000千卡/千克)到厂价格340元/吨结算,重量和质量亦不计入同期结算周期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如单列发热量<3000千卡/千克,该列煤款不予结算,买方只承担运费部分,重量和质量亦不计入同期结算周期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硫分指标以约定的品种“收到基全硫”为基准,对结算区间内大唐**多****公司煤量“收到基全硫”加权验收值分别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品名/煤种 | 煤质指标 | 指标范围 (%) | 变化幅度(%) | 价格增减额 (元/吨) | 增减基准(%) | 加权方式 | 质量调整价公式 |
煨煤 | 收到基全硫 (St,ar) | >2 | 0.01 | 0.2 | 2 | 结算周期 | (增减基准-加权验收值)÷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
收到基全硫 (St,ar) | ≤2 | —— | —— | —— | 结算周期 | 不作奖罚 |
全水分指标以约定的品种“全水”为基准,对结算区间内大唐**多****公司煤量“全水”加权验收值分别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品名/煤种 | 煤质指标 | 指标范围 (%) | 变化幅度(%) | 价格增减额 (元/吨) | 增减基准(%) | 加权方式 | 质量调整价公式 |
煨煤 | 全水 (Mt) | >27 | 0.1 | 0.5 | 27 | 结算周期 | (增减基准-加权验收值)÷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
全水 (Mt) | ≤27 | —— | —— | —— | 结算周期 | 不作奖罚 |
灰分指标以约定的品种“收到基灰分”为基准,对结算区间内大唐**多****公司煤量“收到基灰分”加权验收值分别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品名/煤种 | 煤质指标 | 指标范围(%) | 变化幅度(%) | 价格增减额 (元/吨) | 增减基准(%) | 加权方式 | 质量调整价公式 |
煨煤 | 收到基灰分 Aar | >15 | 0.01 | 0.05 | 15 | 结算周期 | (增减基准-加权验收值)÷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
收到基灰分 Aar | ≤15 | —— | —— | —— | 结算周期 | 不作奖罚 |
如单列收到基灰分17%(不含)-19%(含)时,以15%为增减基准,该列按价格增减额的2倍在结算总金额中进行扣罚,该列数量和质量亦计入同期结算周期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如单列收到基灰分>19%时,以15%为增减基准,该列按价格增减额的3倍在结算总金额中进行扣罚,该列数量和质量亦计入同期结算周期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质量调整价为以上各指标调价之和。上述各项调价扣减上限为该列煤单价(煤款扣完为止)。
六、争议解决
****法院起诉。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大唐**多****公司
2. 联系人:张力楠
3. 联系电话:151****8907
八、备注
受****委托,中国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由大唐****公司负责运营。 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大唐****公司。 二、竞价服务费交纳对象:煤炭供应商(不含承运等供应商)。 三、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1元/吨(含税)。 四、竞价服务费收取及确认规则 具体规则请参照平台《供应商须知》、《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五、竞价服务费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大唐****公司 收款银行:****银行****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111********013921 大额支付行号:103****17111 税务登记号:****0200MA5TGN5W6D 邮寄地址:**市**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10层 邮政编码:100040 联系电话见平台首页。
九、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