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2023年10月19日下午3:30在**省粮油批发市场(****中心****交易中心)组织开展县级储备小麦竞价采购交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粮食品种、产地、数量
品种 | 产地 | 生产年份 | 数量(吨) |
小麦 | ** | 2023 | 5000 |
二、入库地点
****(****园区嘉信路919号)
三、价格类型
本次采购所报价格为:买方库内散粮车板交货价。
四、质量要求
1.所供小麦必须是过风过筛整理后的净粮,色泽气味正常,无芽粒、无霉变、无陈粮、无虫害、无虫粒。
2.常规质量指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GB1351-2008)一等及以上小麦标准(容重≥790g/L,杂质≤1%,不完善粒6%,水分≤12.5%)。
3.储存品质指标应符合GB/T20571-2006《小麦储存品质判定规则》中“宜存”标准。
4.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食品安**家标准(GB2761—2017)限量规定,其中呕吐毒素指标不超过1000μg/kg。重金属和农药残留物应在GB2762-2022《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范围之内。
5.如不符合以上要求,采购方有权拒收,一切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五、交割、验收与结算
1.履约时间:自竞价交易成交之日起 60 天(日历天)。
2.数量、质量验收:数量以买方库内地磅数量为准;粮食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对粮食质量进行初检,初检合格的粮食方可入库,初检不合格的粮食买方拒收。对初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双方共同取样复检,检验费用由过错方承担。标的粮食入库完毕后,买卖双方对整批粮食按规定进行抽样,送有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检验,若检验结果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卖方应立即将****粮库,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为了避免集中送货给库方造成压力和发生超期风险,粮食成交后,卖方应及时与买方协商入库计划,均衡供货。
卖方交货时,须提供在小麦生产地装货,能反映装货时间、地点、装货相关运输人员及运输车辆的影像资料。
3.结算方式:买方对卖方送到的粮食检验合格入库后,双方按照入库进度可分批提交《入库通知单》及《验收确认单》,****中心根据《验收确认单》分批结算。****中心在《验收确认单》签署之日(线下签署的在收到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相****银行账户。
4.发票开具:卖方须向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六、交易资格及报名
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注册为会员并在年审有效期内,近3年在****中心无交易违约,具有经营资格的国内粮油贸易、生产企业可报名参与交易。
截至报名时,****中心已成交小麦入库率(供货量/总成交量)低于50%的企业不能参与本期交易,2023年没有小麦成交的会员不受此限制。
10月16日至10月18日16:00时前,卖方必需提供交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交易授权书(附件3)和交易承诺书(附件2****中心报名,资料核实后参加交易。
报名资料请统一QQ****交易部 QQ号:****76069
七、保证金
(一)保证金160元/吨(其中履约保证金15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买卖双方须在交易前用注册时****交易中心汇入足额保证金,并确认到账。
收款单位名称:**省粮油批发市场
账号: 621********0470027091
开户行:交通银行****支行
(二)卖方预交的保证金待交割完毕后一次性释放。
(三)未成交者预交的保证金交易结束后联系市场财务部退还。
八、交易手续费
竞价成交后,****中心分别向买卖双方收取5元/吨的交易手续费,从双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九、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采取网上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进行,报价递减度为10元/次。交易会****交易中心官网(www.****.cn)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交易→**市场”参与交易。
十、其他
1.买卖双方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参与交易,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保自身交易行为合法合规。
2.《粮食竞价采购交易细则》《交易授权书》《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以及本次交易拟签署的《****易购销合同》(模板)等有关资料见**粮网。
联系电话: 0931—****420(交易部)
0931—****441(交易部)
0931—****415(财务部)
附件:(1)2023年10月19日****县级储备小麦竞价采购交易清单.xlsx
(3)交易授权书.doc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