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武****公司香江茶业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2023年9月15日,我局依法组织有关专家和代表对《武****公司香江茶业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技术评审,现根据专家组的技术评审意见和《报告书》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武****公司香江茶业园建设项目位于******创业园区仙云路1号,为**建设类项目。项目选址面积56280.28m2,总建筑面积62722m2,计容建筑面积61393m2,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1329m2,建筑占地面积16884m2,容积率1.09,建筑密度30%,绿化面积1.56hm2,绿化率27.71%,主要**各类建筑11栋,其中,厂房6栋、手工作坊2栋、宿舍楼3栋。每年可加工精制茶1200t。
项目总用地面积5.63hm2,永久占地5.63hm2,临时占地0.05hm2(位于红线内)。按占地区域划分,主体工程区永久占地5.42hm2,边坡工程区占地面积0.21hm2,二者为永久占地;施工场地区临时占地0.02hm2,临时堆场区占地0.03hm2,二者为临时占地,(位于红线范围,不重复计算面积),占地类型为园地、林地和其他土地。
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二期已于2012年1月开工建设,2016年12月完工,工期为78个月;三期已于2023年7月开工,拟于2024年12月完工,工期为18个月。本方案为在**建设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项目由武****公司负责建设。
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15.46万m3。其中,挖方总量7.73万m3(含表土0.70万m3),填方总量7.73万m3(含覆土0.70万m3),区内土石方平衡,无借方和余(弃)方产生。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63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的内容和方法。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布局。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57.31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5.6281万元。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文仅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批复,项目建设的其他许可需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依法依规及时到当地税务窗口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应严格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相应的后续设计,并报我局备案;应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与进度、生产安全与质量安全。
(四)应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确保各类施工活动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保存和利用,强化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切实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五)应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按规定及时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与总结报告。
(六)武****建设局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水保,做好该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四、方案变更
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若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按照“先批后变”规定进行变更审批,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需要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设施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在向社会公开验收材料后,须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附件:
1.武****公司香江茶业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专家组评审意见
2.武****公司香江茶业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组成员名单
武水审批〔2023〕24号关于武****公司香江茶业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含附件)
****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