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中标候选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E(略)
本工程于 (略)午9:00 时在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略)
招标方式:(略)
评标办法:(略)
3、中标候选人(略)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项目负责人: 阙庆明 注册编号:闽(略)
投标报价:(略) 元 (含暂列金(略)元) 工期: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略)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及理由 | 备注 |
福建鑫亿鑫建设(略) | 废标 | 投标函盖章不完整。 | 根据招标文件编号:E(略) | |
福建省新纪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废标 | 投标保证金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根据招标文件编号:E(略) |
5、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人名称:(略)
项目负责人: 阙庆明 注册编号:闽(略)
投标报价:(略) 元 (含暂列金(略)元) 工期: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略))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专家:陈友全(组长)、严开英、吴水禄、陈晓静、林德元。
7、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3年 9月 20日至 2023年10月7日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略))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监督机构进行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监督单位: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电子邮箱:/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南平市滨江中路447号商业大厦B幢403室;
电话:(略)
联系人:(略)
(略)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