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市泗河上游圣水峪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程(EPC) | ||||
项目编号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工程为**市泗河上游圣水峪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程范围内的相关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控制点测量、地形测量、专项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生态环境地质测量、地质灾害测量、地形及三维建模、工程设计、设计审查、报告编写及印刷出版、过程服务等)、采购、施工、验收、保修及相关手续办理、配合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养护期内的养护费用。 | ||
建设地点 | **县圣水峪境内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
开标日期 | 2023年9月21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市公共**交易网首页—**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1 | / | / | / | ||
二、中标候选人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 名称 | **** | ****集团有限公司 | 北****设计研究院****公司 | ||
评标评分 | 96.163 | 94.603 | 87.817 | ||
企业资质等级 | ①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 查甲级资质②地质灾害 防治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 工甲级资质 | ①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 查甲级资质②地质灾害 防治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 工甲级资质 | ①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 查甲级资质②地质灾害 防治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 工甲级资质 | ||
设计费报价(元) | ****800.00 | ****000.00 | ****000.00 | ||
**工程费下浮率(%) | 3.15 | 3.8 | 4.5 | ||
质量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
工期 | 2024年12月30日完工(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 | 425日历日(2024年12月30日前完工) | 456天,在2023年10月1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计划工期:2024年12月30日完工(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李宝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鲁137********08598 | |
2 | 隋岩刚 | 设计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鲁190********0130 | |
中标候选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 |||||
1 | 姜晓飞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鲁137********00752 | |
2 | 韩** | 设计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鲁220********0322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北****设计研究院****公司 | |||||
1 | 岳国清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京 111********00801 | |
2 | 孙森华 | 设计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003007 | |
四、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涉及资信标得分情况) | |||||
第一名 中标候选人 | 企业类似业绩: 1、****中心店镇**村等两村历史遗留、北宿镇霍村等13村和中心店镇李官桥村等4村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设计施工总承包 2、**县银山镇西腊山石灰岩矿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服务项目一标段 | ||||
第二名 中标候选人 | 企业类似业绩: 1.**区露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及园林地整治进出平衡建设项目(2022年度**区露天废弃矿山、地质灾害综合整治)(EPC) 2.****委员会《**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规划》编制项目 | ||||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 | 企业类似业绩: 1.**市2021年黄河流域及重点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环境修复项目设计 | ||||
五、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3年9月21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济****服务中心****中心。评标于2023年9月21日09:10至2023年9月21日13:18在济****服务中心****中心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3年9月21日—2023年9月26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宋景东,联系电话:133****4878 | |||||
其他事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