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城镇绍廷村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重建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四批)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公告详情
**县中城镇绍廷村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重建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四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省,**市,**县
一、招标条件
本**县中城镇绍廷村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重建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四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金额796.8120万
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县中城镇绍廷村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重建项目位于**县中
城镇绍廷村,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1.农田水利:(1)改造小型引水渠工程
3 件,长 8 千米。断面为底宽 30cm,净高 30cm,口宽 40cm,流量
0.13m3/s;(2)** 100 立方米钢筋砼旱浇池 12 件。2.交通建设工程 2
件:改建 C30 砼乡村道路长 8 公里,厚 20cm,路基宽 5.1 米,路面宽 4.5
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县中城镇绍廷村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重建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四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县中城镇绍廷村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重建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四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
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
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
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水利水电工
程施工项目,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3.4人员要求:
3.4.1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需具备(1)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2)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
人名称一致;(4)目前以及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
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并不得兼任本项目或其他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5)
如若中标,在今后的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
。需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扫描件、承诺函。
3.4.2本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须承诺项目在建
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及
承诺函。
3.4.3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配备的具体
人员需是施工现场的实际管理人员。实际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与投标配备人员不
一致的,视同对投标文件的不响应,中标企业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注: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
标公告发布当日前连续缴纳3-6个月的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
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自今经审计的
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商业信誉良好
,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
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
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纳入“信用中
国”网站的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近 3
年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未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且
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情况,并提供相应承诺.供应商必须承诺在施工过程中的农民
工工资支付按《****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
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 号)进行管理和支付。
3.7其他要求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单独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8日 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24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省**市
**区**路168号瑞**A座第11层1116-1118号)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省**市**区**路168号瑞**A座第11层1118号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7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省**市**区**路168号瑞**A座第11层1118号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发无效,
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
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中城镇龙腾大道中段1号
联 系 人:陈玖熊
电 话:134****61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区**路168号瑞**A座第11层1116-1118号
联 系 人: 羊振、普清秀、姬洪涛
电 话: 0871-****626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县中城镇绍廷村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重建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四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中城镇绍廷村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重建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四批)****改革局关于**县中城镇绍廷
村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重建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四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绥发改审字〔2023〕61
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
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
****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县中城镇绍廷村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重建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四批)
2.2项目编号:****
2.3项目建设地点:**县中城镇绍廷村。
2.4项目概况:**县中城镇绍廷村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重建项目位于绥
江县中城镇绍廷村,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
2.4.1农田水利:(1)改造小型引水渠工程 3 件,长 8 千米。断面为底宽
30cm,净高 30cm,口宽 40cm,流量 0.13m3/s;(2)** 100 立方米钢筋砼旱浇池
12 件。
2.4.2交通建设工程 2 件:改建 C30 砼乡村道路长 8 公里,厚
20cm,路基宽 5.1 米,路面宽 4.5 米。
2.5招标范围:(1)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2)投标准备期内发出
的修改通知书和招标答疑文件中所说明的内容;(3)设计施工图图示内容调整部
分。(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
明)
2.6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金额796.8120万元。
2.7工期:15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
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需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
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水利水电
工程施工项目,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3.4人员要求:
3.4.1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需具备(1)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3)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
致;(4)目前以及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
负责人),并不得兼任本项目或其他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5)如若中标,在今后
的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需提供注册建造师
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扫描件、承诺函。
3.4.2本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须承诺项目
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及承诺函。
3.4.3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配备的具体
人员需是施工现场的实际管理人员。实际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与投标配备人员不
一致的,视同对投标文件的不响应,中标企业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注: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
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前连续缴纳3-6个月的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
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自今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
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
证明。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商业信誉良好,
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
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的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近 3
年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未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且
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情况,并提供相应承诺.供应商必须承诺在施工过程中的农民
工工资支付按《****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
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 号)进行管理和支付。
3.7其他要求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单独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智扬工程项
****公司(**省**市**区**路168号瑞**A座第11层1116-
1118号)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14时00分止
5.2递交地点:**省**市**区**路168号瑞**A座第11层1118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发无
效,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
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省**市**县中城镇龙腾大道中段1号
联 系 人: 陈玖熊
联系方式: 134****6111
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省**市**区**路168号瑞**A座第11层1116-1118号
联 系 人: 羊振、普清秀、姬洪涛
电 话: 0871-****6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