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970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小学西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600 | 建筑密度(%): | ≤25.000 | ||
绿化率(%): | 2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17737 | ||||||
零售商业用地 | 1970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12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223BA0119 | |||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交地(按闽国土资综(2014)169号规定执行)。 | |||||||
起始价: | 1560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对象不得参与拍卖出让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0月16日 至 2023年11月06日 到 **县莆美镇侨兴路39号2****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0月16日 至 2023年11月06日 到 **县莆美镇侨兴路39号2****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1月07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3年11月08日****交易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地块出让价款即为该幅土地出让金。本次出让地块出让价款包含按规划条件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但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二)本公告与《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性。(三)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本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莆美镇侨兴路39号
联 系 人:方先生、蔡先生
联系电话:059****8850
开户单位:****储备中心,****储备中心,****储备中心,****储备中心,****储备中心,****储备中心,****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联社莆美信用社,****银行**莆美支行,****银行**支行,****银行**县支行,中国银行**支行,****银行****公司**支行,****银行**支行
开户账号:908********100****8205,136********009556,140********00104592,935********6809467,415****47966,350********050000754,100********001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