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110kV****电站增容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10kV****电站增容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办事处****园区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电站旁边新增配套增容设备及用房,将现有2台25MVA主变拆除,并在新站址内新增2台容量为50MVA的主变,即主变规模由原2×25MVA扩容至2×50MVA。并对部分线路进行调整,其中**110kV架空输电线路约1000m。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序号 | 污染源 | 防治对策措施 |
一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 |
1 | 废水 | 1.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澄清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 变电站施工人员生****电站或厂区内的盥洗设施,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生活依托周边村庄及农户的已有设施,不在现场食宿,依托附近村庄居民的生活设施处理、处置,均不得不直接外排周边地表水体。 3.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 |
2 | 废气 | 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2.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4.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
3 | 固体 废物 | 1.施工过程中开挖的土石方在厂区范围内实现挖填平衡,无弃土产生,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不得随意丢弃。 2.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堆放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3.施工期生活垃圾设施统一的垃圾桶进行收集,****园区换位部门清运处理,禁止随意丢弃。 4.对拆除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废柴油或其沾染的危废废物(HW08 900-221-08、900-249-08),需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机构进行清运及处置,如需暂存的依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 5.在后期拆除淘汰过程中,对可能涉及的危废(废变压油HW08 900-220-08、废铅酸电池HW31 900-052-31等)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2023版)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清运、处理处置。 |
4 | 噪声 | 1.项目施工期间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并且加强与周围受影响单位的沟通,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并防止扰民纠纷。 2.变电站施工建设前优先建设围墙,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3.科学合理地安排工期及施工步骤,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 4.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
5 | 地下水及土壤环保措施 | 1.施工前,应保存开挖的表土,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 |
6 | 陆生 生态 | 1. 划定最小施工范围,在施工红线范围内尽量保留乔木、灌木植株,减小生物量损失,同时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生态恢复尽可能采用原生态方式,绿化树种选用当地品种,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物种。生态恢复应与周围环境保持相协调。 2.施工前,应保存开挖的表土,用于后期绿化覆土。 3.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林木采伐证等相关手续。严格按照林业主管部门下发的林地使用许可证规定的占地范围和林木采伐证规定的林木采伐数量进行采伐作业,严禁超范围、超数量采伐林木,并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4.塔材、金具等材料运输到施工现场后应尽快进行组装,减少施工材料临时堆放点对植被的占压。 5.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装袋,并在结束施工时带出施工区域,不得随意丢弃于施工区域,避免对植被的正常生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 6.塔基位于坡地区域,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改良塔型基础设计,尽量少占土地,减少植被破坏。 7.项目线路沿线以小型兽类的栖息地为主,针对这些小型兽类,应严格控制最小施工范围,保护好小型兽类的活动场所。 8.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 9.通过减少施工震动、敲打、撞击和禁止施工车辆鸣笛等措施避免对野生动物产生惊扰。 10.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 |
二 |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 |
1 | 废水 | 1.变电站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 2.依托现有站内设置化粪池对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的生活****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
2 |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 1.变电站集油池和总事故油池的基层防渗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防渗要求进行施工; 2.集油池和总事故油池防渗层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中的防渗要求。 |
3 | 噪声 | 1.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产噪设备如主变压器加装减震垫。 2.加强日常维护,保障站内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厂场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
4 | 固体 废物 | 1.在站区设置合理数量的生活垃圾桶,定期进行收集处置,做好与主体工程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起,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 2.在主变下方设置集油池,单个集油池容积应不小于4.2m3,上铺鹅卵石,****联通;变电站主变旁设一座事故油池,事故油池有效体积为25m3,能满足《****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19)中不小于最大单台设备油量的100%的设计要求。确保发生事故时,事故废油经能汇入事故油池。事故废油经事故油池储存,废油渣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组织的单位进行处理。对集油池、事故油池进行重点防渗,渗透系数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3.运行中蓄电池需要更换时,优先与厂家进行以旧换新,淘汰电池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在更换时同时带走旧的电池,一般情况下不会在站内存放,如需存放则放置在主体工程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内。 4.依托厂区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执行;配置人员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和保管,建立危险废物产生记录台账,按时申报危废管理计划,妥善保存危废转移联单及危废处置协议等相关资料等。 6.在设备维修时产生的废旧设备及材料,非危废且可以回收的应尽量回收利用。 |
5 | 电磁环境 | 1.加强日常维护,保障站内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站址及线路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 |
6 | 环境风险 | 除上述针对事故废油及废旧蓄电池的收集、暂存、委托处置措施外,还应: 1.运行期维护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防止发生滴、漏现象;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 2.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情况及特点及时完善的企业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送当地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
三、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评价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于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2日进行了全文公示,公示网址:http://www.****.cn/。于2023年9月25日,****中心组织的专家论证。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政府网(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110kV****电站增容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qq.com
电话/传真:0871-****4474 0871-****6958
通信地址:**市**区兴苑新居2栋1楼
邮编:650000
附件:
****110KV****电站增容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