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现将“********中心卫星视频会议系统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变更如下:
一、变更内容
原成交供应商:****公司,现变更为:****。
二、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287****广场2-1602室
中标金额:164000.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中心卫星视频会议系统改造项目 品牌(如有):科达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1套 单价:164000.00元 |
四、公告期限: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19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北路与**路交****中心713-716室,王工 181****3379。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附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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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