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七里海镇李台子村村北老坟地仓储项目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李台子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市**********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村北老坟地仓储项目经营权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挂牌价格 | 1224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经营权地上物为占地面积约140平米的二层楼房,此地上物目前存在争议,发包风险由转出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自行去现场核实,在认可地上物现状并认可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后在合同期间该项目经营权地上物被要求整改时配合整改的情况下方可报名,如若竞价成功不能以不认可此条款为由拒绝签订合同。地上物所有权归原承租方所有,在使用过程中,承包方应注意使用安全,确保各方面都安全达标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使用危房进行生产经营;2.流转的项目经营权所占用的集体用地总体利用规划尚不明确,承包方需按照现有用途使用经营,若后期规划明确,不能继续经营,该项目经营权流转**终止,双方按照实际产生的承包期限结算费用,且互不追究违约责任。3.承包方如对地上物进行翻新、改建等,必须取得转出方书面同意并自行办理合法合规符合规划相关手续后才可进行,若擅自对地上物进行局部改造或危险经营生产,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与转出方无关;4.合同到期,出租期内新增建筑物或其他附属设施,由转出方与承包方协商其归属,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5.地上物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出租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由承包方承担。6.合同期间若该项目经营权地上物占地被征用、征收或遇到村庄整体规划等需要占用,承包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撤出,并无条件拆除地上建筑,合同终止,转出方退回剩余的出租费用。7.承包方可将此项目经营权及其地上物进行转租、分租,但不得超过原合同剩余期限且不能私自转租、分租给原承租方及其直系亲属,一经发现转出方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所缴纳的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8.转出方不得干预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由转出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9.要求承包方在签约前除交齐本年度租金外,还需另交20000元作为履约风险保证金,合同期间承包方如有违约,合同终止,保证金无偿归转出方所有,如无违约合同到期后保证金原数额退还承包方。10.因该项目经营权所占地的地上物为原承租方所有,承包方竞价成功后应与原承租方协商地上物归属及赔偿问题,转出方不参与双方协商,不出具任何意见。意向受让方自行去现场核实,认可后方可报名,如若竞价成功不能以不认可地上物归属及赔偿问题为由拒绝签订合同。地上物的合法合规性由原承租方负责,转出方不提供水电等配套设施,不承担任何费用,该项目经营权若发生交易服务费由承包方负责。11.因原承租方与转出方签订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此次该项目经营权出租不允许原承租方及其直系亲属报名参加。12.该项目经营权出租期限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8年3月9日,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竞价成功后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签合同。12、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后若因上述11项条款其中一项或多项为由拒签合同,意向受让方所交履约风险保证金20000元无偿归转出方所有。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转出用途 | 仓储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5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000****672425 | ||
账户名称 | ****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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