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湖城托育园改建工程中标(成交)公告 | |
2023/10/18 17:11:07 一、项目名称:****望湖城托育园改建工程 二、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贰万伍仟贰佰玖拾捌元贰角叁分(¥225298.23元) 三、评标小组名单: 林健、吴国际、高燕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华顺****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华顺****公司,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0551-****3937或181****737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8023。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公示期结束后,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华顺****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 2023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