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路灯箱变维修维护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路灯箱变维修维护项目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合同包1:
**** | **市**区武青南路9号4栋1单元1910 | 980,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
1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路灯箱变维修维护项目 | **区**范围内。 | 1.投标人需配备专业人员,押证施工,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和要求每月对所有箱变及分支箱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检查及保养过程附照片佐证,并建立台账,维护保养记录需经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2.投标人每半个月对每台箱变和每个高压分支箱进行巡检,做好巡检记录备查(含检查巡检记录、台账、巡检视频或相片资料),每年每台箱变出具检测报告(维保合同签订后的第12、24、36个月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 3.在合同期内箱变故障及部件损坏由投标人进行更换维修,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自然灾害和人为损坏除外)。(备注:如遇设备损坏,投标人应在第一时间汇报业主单位现场代表并说明具体维修时间,维修时间一般不能超过12小时,如特殊情况需延期维修的,需书面报告业主单位,经业主单位确认后可延期。) 4.在服务期内,投标人应成立应急抢险队伍,在设备出现故障或业主单位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问题。 5.维保范围包****执法局所管的所有箱变、高压分支箱及维保服务期内****执法局管理的箱变和高压分支箱(新移交的箱变和高压分支箱的数量不超过各10个,如超出,维保费用另行协商)。 6.定期观察变压器周围环境,及时清除树枝、杂草等影响变压器运行的外部因素,及时排解潜在的安全隐患。 7.定期对箱变进行卫生打扫、小广告清理,确保箱变室内外干净卫生。 8.定期对箱变室内部进行检查:保证具有良好的散热条件的同时又要防止小动物伤害的措施;保证箱变、变压器室门、墙面、屋顶完好,无漏水、漏雨、雨水排泄不畅的情况。如屋顶、门、窗户漏雨或其他问题,由投标人负责修复、处置且不增加费用;因小动物伤害、屋顶及周边漏水,引起故障,所产生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9.对变压器上指示变压器运行状况的仪表(如电压表,电流表、功率表等)应每周抄录。 10.每月对变压器高、低压侧绝缘套管是否清洁,有无裂纹、放电及其他异常现象进行检查。 11.每月对变压器外壳接地是否良好,接地线有无断股或接触不良的现象进行检查。仔细倾听变压器运行时有无异响或变压器声音较之前明显增加的情况。若存在上述现象,由投标人负责修复、处置。 12.每月对箱变低压侧进行检查,保护装置应满足保护性能要求,如在低压侧线路上发生故障,低压侧保护应先动作。 13.变压器发生故障、调试、检修等工作,需要停电,由投标人向电业局办理相关作业票。 14.按照计划、特殊原因或运行过程中烧坏需要更换变压器,所有材料及运输、安装、调试、线缆连接、绝缘套管、电业局停电等后续工作均投标人负责,且不再追加费用。 15.服务时限要求:投标人应设立24小时的值班电话,在接到报故障电话后,必须在5分钟之内响应,30分钟内到达抢修现场及时处理;一般故障2小时内修复;需要停电作业的12小时内修复;节假日、****管理部门报值班人员2名(包括姓名,联系电话等),其中一名必须具有高压作业许可证。投标人应为该项目备用适量的配套产品作为维修替换产品。 16.维修施工期间,投****政府和城建、环卫、交通、**部门关于城市施工管理的规定,施工噪音、环境卫生、排水、排污、占道等应符合规定的要求,并自觉办理有关手续,缴纳应交的费用。 17.投标人必须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操作,投标人在所有作业时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8.投标人应配备至少1名现场管理人员和3名持证电气工作人员。投标人自行配备验电笔(高、低压)、绝缘鞋、手套、接地棒、安全帽、交通安全标志牌、交通安全标志筒、反光背心、令克棒等一些必备专用工具。 19.投标人的所有巡查、维护维修活动必须有详细记录备核查,其中人员、机具、组织机构等资料应在维护项目实施前10个工作日报主管部门;检修、维护、清洁、消除安全隐患、测试等记录应在当月25-30日之间整理汇总上报给主管部门;巡查、检查等台账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20-25日之间汇总报主管部门。如逾期未报送,按资料不齐扣除相应分值。 20.若变压器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需要进行试验检测的,由投标人组织人员、设备及必要的材料对变压器进行试验检测,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在承担任何费用。 21.业主单位将对投标人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 | 合同签订后三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980,000.00 |
雷艳(评审组长) 、汤永红、李宏(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6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财政厅****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2、成交供应商:****;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181****3765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冠山路20号
联系方式:****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星光路2号福华大厦1002号
联系方式:0830-****21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屈女士
电话:0830-****212
****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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