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洮之苑商业街区提升改造项目(二期)****改革局以临发改审发【2023】1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及概算:
该项目建设范围为洮之苑步行街,总长约 1200 米。主要包括喷泉、土建、亮化工程。其中喷泉工程包括扩建长方形音乐喷泉,水幕电影、涌泉及景观台喊泉,扩增部分基础沙石换填及底板混凝土浇筑,西坡安装亮化发光字体 10个;土建工程包括主席台张拉膜看台、主席台后墙砌筑、主席台两侧更衣室及铺设地坪塑胶地面 400平方米、主席台两侧安装不锈钢扶手34.6米、台下铺设人工草皮 108 平方米;亮化工程包括增加线条灯 392米、洗墙灯1411米、装饰灯带 6442 米,柱头灯 64套、投光灯556 套、投影灯6套、小射灯7套及辅助安装材料,荷花池人行桥增设观赏性风车桥面装饰。
项目投资总概算:848.33万元。
2.2 建设地点:**县洮之苑步行街。
2.3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3年12月05日,竣工日期2024年03月03日,总工期9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该项目共一个施工标段。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以内全部**工程及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经理本人。
3.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后,各申请人请在《智慧住建-**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并于开标前通过**市****办公室信息确认。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4日,必须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者账户密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获取招标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23年11月02日10时00分
递交地点:网上上传固化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
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洮****公司综合楼
联 系 人:梁建杰
联系电话:189****712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阳光馨苑A区11号楼601室
联 系 人:张晓燕
联系电话:189****0956
行业主管部门:**市****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2-****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