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其他项目][沈阳市﹒沈河区]江东街(长青街-方和路)道路改造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其它工程
[公开招标][其他项目][**市﹒**区]江东街(长青街-方和路)道路改造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其它工程 中标通知书
江东街(长青街-方和路)道路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江东街(长青街-方和路)道路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1003 | 标段名称 | 江东街(长青街-方和路)道路改造工程质量检测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辽****公司 | ||||||||
工程类别 | 其他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10月19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10月23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省﹒**市﹒**区 | 建设地点 | **区江东街(长青街-方和路)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 | 李博 | 高级工程师 | 0.540000% | 20日历天 | 合格 | 具有住建部或省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材料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工程材料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证书。并且同时具有省级及其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 83.63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 | ****公司 | **市沈北****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李博 | 孙传东 | 李杰 | ||||||||
注册资格 | 高级工程师 |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投标报价 | 0.540000% | 0.580000% | 0.560000% | ||||||||
工程工期 | 20日历天 | 20日历天 | 2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具有住建部或省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材料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工程材料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证书。并且同时具有省级及其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 具有住建部或省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材料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工程材料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证书。并且同时具有省级及其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 具有住建部或省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材料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工程材料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证书。并且同时具有省级及其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 ||||||||
评审得分 | 83.63 | 71.22 | 59.66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 | ****公司 | **市沈北****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企业业绩:1.**区 2020 年公路建设项目检测评定、2.**区 2020 年市政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3.**区 2021 年市政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4.**区 2021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村内道路硬化及亮化项目检测服务、5.**市**区 2022 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 33 标段、6.2022 年**市**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背街小巷整治工程施工 2 标段、7.2022 年**市**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背街小巷整治工程施工 9 标段、8.**县兴法路中段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9.**区 2022-2023 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园区内室外施工四标段。****公司企业业绩:1.**曹仲片区绿化、道路及附属工程实验检测合同、2.**项目 6 期市政工程、3.**汽车城智慧路网及配套公共服务建设(一期)PPP 项目-轩兴四路等十五条道路建设工程及劳动路(**大街以东段)一期道路建设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市沈北****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企业业绩:1.月亮湖街(蒲升路-蒲满路)施工、2.蒲园路道路排水工程施工。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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