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美丽公路(G529道士冲至太阳段、S333磨子潭至太阳段)一期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美丽公路(G529道士冲至太阳段、S333磨子潭至太阳段)一期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 | **** **大别山乡村****公司 | ||||||||
最高限价 | ****4290.85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县国投大厦 联系方式:0564-****033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18日10时00分 | 计划工期 | 5个月(15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无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5个月(15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开发区许继慎路136号 | ||||||||
投标报价(元) | 柒佰万零壹元伍角捌分(¥:****001.58元) | ||||||||
项目经理 | 贾辉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87261 | |||||||||
项目总工 | 刘伟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 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 业绩 | 无 | ||||||||
项目总工 获奖 | 无 | ||||||||
项目总工 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5个月(15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县**镇**北路 | ||||||||
投标报价(元) | 柒佰贰拾柒万捌仟贰佰柒拾柒元捌角壹分 (¥:****277.81元) | ||||||||
项目经理 | 应飞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皖134********25326 | |||||||||
项目总工 | 宣冬冬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 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 业绩 | 无 | ||||||||
项目总工获奖 | 无 | ||||||||
项目总工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5个月(15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县****经济开发区**创业园4号办公楼) | ||||||||
投标报价(元) | 柒佰叁拾玖万贰仟陆佰玖拾陆元壹角陆分 (¥:****696.16元) | ||||||||
项目经理 | 胡高健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07683 | |||||||||
项目总工 | 许嘉淳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 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 业绩 | 无 | ||||||||
项目总工 获奖 | 无 | ||||||||
项目总工 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3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大别山乡村****公司 地址:**县迎宾大道与****中心三楼、**县迎驾大道西路10号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64-****896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委员会(**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委员会(**县****管理局)。 地址:****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057。 3、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委员会(**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委员会(**县****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委员会(**县****管理局)。 地址:****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 联系电话:0564-****057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