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站房及地坑改造工程经****批准实施,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择优确定该项目的工程施工承包人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 标 人:****。
1.2工程名称:****处理站房及地坑改造工程。
1.3工程地点:**县特庸镇境内。
1.4工程内容:实施对**县特庸镇****处理站房及地坑进行改造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5标段划分:上述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1.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1.7资金来源: 镇财政资金。
1.8招标控制价:79188元。
1.9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1月。
1.10计划工期:15天。
1.11质量标准:合格。
1.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3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项目负责人资格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目前必须无在建工程。
2.4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若被招标人发现并确认投标人或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在以往招投标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受限情形。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合包、转包、分包。
3、工程款支付办法: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价70%的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按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
(3)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4、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14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4.2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10%。
(2)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
(3)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5、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7.1本****人民政府网公共**交易专栏网上发布。
7.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6日18:00时(节假日不休,可加报名联系人微信报名)。
7.3报名时间:与公告时间同步。
7.4报名方式:微信报名,接收报名微信153****9369,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扫描):报名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7.5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微信发出。
7.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接收微信153****9369。
★注:招标公告有关条款修改或未尽事宜,以招标人开标前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9、投标文件的递交:以招标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特庸镇富尓康大道8号
联系人:谭正齐
电 话:151****678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合德镇**公园小区西侧
联系人:李宏兵
联系电话:153****9369